河南展开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06:14 406 人看过

从河南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河南省将从3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过集中要约、动态要约、专项要约、定期要约等多种方式,将工资集体协商向各类企业拓展,确保今年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建会企业的85%以上。

河南省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企业已达8.2万家。但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和物价高位运行双重因素影响,河南部分行业市场明显偏冷,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一些企业已出现欠薪、降薪现象,有约两成职工工资徘徊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

河南省的这一专项行动将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性问题,围绕工资增长、劳动定额等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切实把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

河南省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80%以上的职工在中小企业就业。针对大量中小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组建率低,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河南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以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把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突破口,确保劳动关系双方能够谈得成、落得实,切实解决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增长缓慢和被增长的问题。

另据了解,如果不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河南省企业领导评先将被一票否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章
  •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普遍开展促职工收入提高
    记者8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随着集体协商工作的快速发展,我国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得以普遍建立和稳步推进,收到了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发展逐步提高、企业凝聚人心发展动力充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多方共赢成效。据全总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签订工资专项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此外,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较大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也覆盖了相当多的企业和职工。记者了解到,非公经济发达的浙江省,目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0936份,覆盖企业13.22万家,覆盖职工668万多人,到今年底,覆盖面将达到全省企业的70%以上。浙江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金长征表示,这主要得益于浙江在完善机制和配套措施上狠下工夫。近年来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作出明确规定,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明确规范,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
    2023-06-10
    163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一般是为了促进职工增收
    记者8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随着工资集体协商的快速发展,我国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确定机制已普遍建立并稳步推进,根据国务院统计,到2009年底,随着企业的发展,职工工资收入逐步增加,企业凝聚人心的动力充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双赢,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涉及企业90.2万户,从业人员6177.6万人。此外,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长足进展,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也覆盖了相当数量的企业和职工记者了解到,在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0936份,涉及企业13.22万户,从业人员668万余人。到今年年底,覆盖率将达到全省企业的70%以上。浙江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金正正表示,这主要得益于浙江在完善机制和配套措施上的努力。近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如何“落地开花”
    工资是民生之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工资的获取是职工最大的利益诉求。工会代表职工提出2011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为12%,经过双方代表反复协商和认真测算,最后定为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0%.工资集体协商不能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能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铜陵化工集团华兴化工公司工会黄学超说。5月12日,在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上,华兴化工公司工会介绍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作为保障,要表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也要惩罚拒绝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在此次推进会上,省总工会出台奖罚新规,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凡是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一律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企业经营管理者一律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
    2023-06-09
    234人看过
  • 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和谐社会共建共享
    张健要求各级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9月18日至19日,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辽宁省辽阳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和王国平同志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指示,研究分析了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辽阳市介绍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全国总工会经费评审委员会主任、书记处书记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来自江苏、山西、天津、上海等16个省市的总工会21名代表交流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讨论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对保障职工劳动和经济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国平同志的各项政策,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张健强调,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
    2023-05-07
    387人看过
  • 怎么进行工会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流程: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步骤共计十二项,归纳如下:一、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决定》(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工会委员会推荐并公示产生出五名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会主席为首席代表。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公司总经理为企业方协商首席代表,产生五名企业方协商代表。四、职工方向企业方就本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五、企业方就职工方提出的要约书内容,提出要约回复,同时建议工会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中,要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既共享发展成果,又共担管理责任。六、根据职工方与企业方商定的正式协商时间,做出《工资集体协商报告书》,上报企业或公司工会。七、召开动员会,在职工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八、召开专题报告会,介绍本年度工资调整方案、财务收支预算报告。九、召开正式协商会议,根据双方代表协商形成《工资专项集体
    2023-06-10
    81人看过
  • 河南开展知识产权巡讲活动
    日前,河南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巡讲活动启动仪式在汝州市举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韩平、汝州市常务副市长张剑奇出席了巡讲活动启动仪式。仪式由汝州市科技局局长张栋主持。韩平在讲话中指出,河南省启动直管县知识产权巡讲活动,旨在推动河南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本次活动将紧紧围绕河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的紧迫性需求,帮扶直管县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加速启动和进一步加强直管县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启动仪式结束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为来自汝州市科技部门及企业的200余名代表作了题为《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和《专利申请概述》的专题讲座。巡讲活动期间,韩平还走访了有关企业,听取了企业对于产品研发设计、专利申请等工作的介绍。
    2023-06-05
    191人看过
  • 河南商丘深入开展药品领域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河南子站讯5月31日,河南省商丘市知识产权局出动执法人员对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的几家药店进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经登记检索后,执法人员发现只有某药店经销的郑州某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胶胶囊属于假冒专利产品,其包装上标注的专利号已于2009年终止,而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商丘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及时向该药店送达了《关于对假冒专利商品的整改通知书》,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将假冒专利商品全部下架撤柜、停止销售,并上报书面整改材料。药店负责人按时向商丘市知识产权局报送了《整改书》,保证不再销售假冒专利商品,还要以此为教训,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市知识产权局下一步将采取广泛收集线索、主动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商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商丘市知识产权局陈阵)
    2023-06-05
    492人看过
  • 关于天津经济开发区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我局决定在开发区内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以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公开、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并保障用人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现代企业应该通过建立一套完整、严格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证分配过程和分配效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原则;(二)坚持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三)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四)坚持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三、工资集体协商制
    2023-06-10
    333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全文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已于2000年10月1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张左己二○○○年十一月八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工资协
    2023-06-10
    65人看过
  • 云南红河州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云南子站讯专项行动期间,云南省红河州知识产权局通过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设立专利侵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等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在专项行动中,红河州知识产权局到个旧、金平、河口等县市企业进行了维权调研,采取送法律进企业、维权上门服务等形式,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申请、转化和维权工作。云南省和红河州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还到个旧市部分企业作了现场咨询服务,为石屏县相关企业及专利权人进行了专利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了专利权人的疑问。红河州知识产权局还在弥勒县庆来学校、开远一中举办了“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专题讲座,赠送学校价值2万元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方面的书籍;在弥勒县城集中开展“科普和知识产权一条街”惠民活动,发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专利申请与保护指南”“专利资助”等宣传资料1600余册,专利咨询12人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州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各种图
    2023-06-05
    372人看过
  • 天津:工资集体协商1日起依法推行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将属违法行为
    《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9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在天津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属于违法行为。今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明确,企业方与职工方可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津贴补贴、福利待遇、女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条例明确,职工方协商代表在任期内,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双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正常劳动。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到今年底,天津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将达到1.5万户,覆盖职工130万人;到明年底,全市开展
    2023-06-10
    198人看过
  • 13省份发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3个省(区、市)人大制定“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据全总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企业工资问题的通行做法,通过推动地方立法或党政制定下发文件,提供机制和法律保障,是各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共同“法宝”。目前,江苏、河北、四川等地已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天津市从2005年以来,每年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市委工作意见,2008年将职工收入增长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湖南省将2010年定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攻坚年”。北京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实现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75%以上的目标。
    2023-06-10
    440人看过
  • 南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可享税收优惠
    日前,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凡是企业通过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可在税前列支。市总工会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原则上以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增加职工工资;对于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在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工资指导线预警线增加职工工资;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改制企业应重点理顺内部分配关系。意见指出,只有经过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才能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其当年工资基数和新增效益工资实发数,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仅限于本企业职工工资
    2023-06-07
    307人看过
  • 杭州:5月起职工工资实行集体协商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5月1日起施行,加工资这件很多职工不敢提的事,今后有法可依了。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支付办法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说得通俗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教工人如何与企业老板坐下来讨价还价。协商内容包括劳动定额与计件单价、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等。每一项内容都有具体规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同岗位90%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该发多少工资,要参考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要素。工资应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协商由劳资双方各派代表参加。《条例》规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人数为3至9名,规模以上企业参加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人
    2023-06-1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更多>

    #工资集体协商
    相关咨询
    • 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方应遵循哪些方面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
      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集体协商;(二)威胁或者利诱对方协商代表;(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扰乱、破坏集体协商秩序;(四)限制有关人员人身自由,或者进行侮辱、恐吓、暴力伤害;(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 苏州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今后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要出台的是《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今后,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小企业集中的村、社区,可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该办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以下几种类型:(1)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同类型企业较集中的村、社区。(2)市(县)、区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3)市级特种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适用于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小企业集中的村、社区。协商内容则为:计
    • 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什么叫工资集体协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 工资集体协商是哪几方面协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工资集体协商包括的内容如下: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