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7:32:58 113 人看过

(1995年3月20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自治州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采伐利用、经营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州的林业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保护和发展特种用途林和防护林,营造经济林、用材林、薪炭林。自治州的林业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林业建设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到200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

第五条自治州、县(市)林业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依法做好辖区内的林业管理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林业生产、加工、经营的指导和服务,为企业、农户提供方便条件。

第六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自治州的公民,男16岁至60岁,女16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不得少于5株。城镇、农村居民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必须缴纳绿化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自治州、县(市)的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村公所(办事处)的指挥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组建专业扑火队伍或者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伍。每年12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至4月为防火戒严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用火。

第八条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点)内,从事采伐林木、采挖药材、挖取树根、剔剥树皮和猎捕野生动物的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种植农作物。

第九条原始林区、水源林区、飞播区、幼林区,具有天然更新的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由各级人民政府明令封山育林,在封山育林期间,除护林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

第十条列入国家、省级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严禁砍伐、采集、买卖、加工和出口。确因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采集标本的,必须经自治州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严禁猎捕、杀害、出售和收购列入国家、省级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需人工驯养、繁殖的,必须经自治州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禁止毁林开荒,禁止盗伐、滥伐森林以及其他毁林行为。林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必须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补偿费。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改灶节柴和以煤、电、沼气、太阳能代柴,严格控制薪炭林的消耗量。

第十四条采伐森林实行限额。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本州采伐总量范围内,可以对商品材的采伐计划作适当调整。集体、个人营造的林木,林业部门应根据林木生长规律,合理安排扶育间伐指标,并加强对间伐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采伐林木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可以不办采伐许可证。

第十六条运输木材出县(市)的,由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发给运输证;出州的,由州林业主管部门签证

第十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领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持许可证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第十八条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第十九条允许出让人工营造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采伐应当依法办理手续。

第二十条自治州应当有计划地建立木材市场。建立木材市场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农民结合,承包造林或者兴办股份制林场,鼓励集体、个人兴办林场、苗圃和果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1999年7月28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把环境污染防治纳入自治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把环境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每年6月第一周为自治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周。第五条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
    2023-04-24
    105人看过
  •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提高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质量,加强路政管理,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境内的县道、乡(镇)道、村道、专用公路及其设施的管理。第三条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县道、乡(镇)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乡(镇)道的建设和养护,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公路管理员。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土地、林业、农业、水务、环保、城建、农机、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公路相关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县道、乡(镇)道建设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县、乡(镇)财政预算。筹集的县乡公路建设资金、公路养护资金、拖拉机养路费,依法使用的集资和贷款,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规费的分成和各级财政部门的拨款,应当专项用于自治县
    2023-06-08
    64人看过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县的林业建设以营林为基础,强化封山育林,开发宜林荒山,实施退耕还林,改造低价值林,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珍贵用材林,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自治县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站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林业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配置护林员,负责本村的森林管护。第五条林业三定划定的四至界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条国有荒山荒地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造林绿化。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采取多种形式投资造林。国有荒山林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最长可到50年,所营造的林木归承包者、租赁者所有。林地出让金或者
    2023-04-24
    455人看过
  • 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
    第一条为了严厉禁绝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自治州境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尚无明确处罚规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第三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农村村公所(办事处)、城镇居民委员会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第四条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的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企业事业单位所需禁毒经费自行负担。第五条自治州设立禁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对本条例规定需劳动教养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实行劳动教养。禁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对按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作单独收容和
    2023-04-24
    110人看过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3月20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含河流、天然露头井、地热水、矿泉水、地下潜层水及深层水)。第四条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涝池、水库中的水,属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境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乡(包括镇、民族乡,以下简称乡)水利水保机构负责本乡境内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和管
    2023-04-24
    233人看过
  • 玉树藏族自治州公路管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境内的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第三条本条例所指公路管护范围: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里程碑、路标、测桩、安全设施、养护设施、护路林木、养护料场、公路用地、专用房屋等。第四条自治州人民政府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公路管理工作。公安、土地、城建、工商、水电、农牧等部门配合做好公路管理工作。自治州境内的公路实行分级养护和管理,州至县道由州工交局负责,县至乡道由县工交局负责,乡至村道由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负责,专用公路由使用单位负责。州、县工交局协助省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国道、省道的管护工作。第五条公路养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路况及其设施,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持公路的完好、平整、畅通,提高公路的耐久性和通过能力。第六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民用
    2023-06-08
    158人看过
  • 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绿化管理,促进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美化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北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西海镇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化,是指城镇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承包营造管理的林地、居住区绿地、防护林绿地、街道绿地和苗圃、园林及林业科研林地等植树、种草、种花的绿化活动。第四条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城镇绿化工作在州、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制度。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城镇绿化管理工作。各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绿化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城镇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林业、计划、环保、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镇绿化行
    2023-06-10
    62人看过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哪里可以处理违章
    1、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杨公青工业园。电话:0872-7140006。2、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云南省弥渡县弥城镇中和路68号。电话:0872-8168086。三、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云南省洱源县米碧湖镇河滨路63号。电话:0872-5122815。4、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云南省剑川县金华镇永丰北路23号。电话:0872-4522431。5、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云南省南涧县南涧镇金龙路67号。电话:0872-852493。6、巍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诏中队。地址:巍山县南诏镇巍城西路223号。电话:0872-6124031。大理漾濞彝族自治县交通违章什么时间可以处理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00至11:30、14:00至17:30,冬季8:30至12:00、14:00至1
    2023-08-07
    243人看过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1、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42交通警察窗口。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88号(沃尔玛对面)。电话:0857-8330043。2、黔西交警大队二中队。地址:黔西县绿化乡。电话:0857-4243169。3、黔西交通警察队三中队。地址:黔西县城管镇运煤大道。电话:0857-4243171。4、黔西交警大队综合信息技术中队。地址:黔西县城关镇清毕路216日。电话:0857-4243173。5、黔西县交通警察队一中队。地址:黔西县城关镇清毕路216日。电话:0857-4243175。6、金沙交通警察队二中队。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五星村。电话:0857-7219111。7、金沙交通警察队一中队。地址:金沙县城关镇旭华路。电话:0857-7221428。8、金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村黄泥堡山庄。电话:0857-7385988。9、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
    2023-08-06
    446人看过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护条例[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防治水土流失,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以及暂住、过往等人员都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县境内的天然林属于全民所有,小片天然林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第四条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和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和组织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和农村村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山以及村社划定的地方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转让。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宜林荒山荒地营造的林木,归承包者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五条实行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县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县的造林绿化工作;县林业主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正案
    修正案条例第五十二条:无证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经营;情节严重的,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内的罚款;不按指定的农作物种类和地点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或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内的罚款。修改为:无证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经营;情节严重的,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内的罚款;不按指定的农作物种类和地点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或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内的罚款。
    2023-06-07
    397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道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乡道发展,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乡道是指自治县辖区内省道、县道以外的地方公路。乡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必须遵循“民需民建,建养并重;民建公助,多方筹资;民建民养,保障畅通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县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捐赠款物或者以其他形式支持乡道的建设和养护。第五条乡道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第六条本条例由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土、建设、水利、供电、通讯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乡道建设和养护所需资金,采取以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自然村自筹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办法解决。乡道建设应当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
    2023-06-08
    474人看过
  • 鄂温克族自治旗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自治旗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结合自治旗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旗行政区域内,规划、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土地,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自治旗依法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坚持对土地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相协调,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放在首位。第四条自治旗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自治旗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一)城镇的土地;(二)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三)自治旗人民政府依法确认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使用的土地;(四)自治旗人民政府未确认给农牧民集体所有的荒山、滩涂、沼泽、河套等其他土
    2023-06-10
    467人看过
  • 红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金平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河南路06号(车管大厅4号窗口)。电话:0873-522696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红河红河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有哪些1、蒙自市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银河路54号(大队一楼)。电话:0873-3126851。2、特勤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蒙自市振兴路(交警支队车管所大门口)。电话:0873-3719056。3、个旧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中山路2号(交警大队一楼)。电话:0873-2144881。4、开远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地址:东新路30号。电话:0873-3136633。5、弥勒市交警大
    2023-07-25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违章处理要带什么东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三场如何电话交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不收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在50-2000元之间。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1。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各市区县交通支队办公大厅。2、登录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码和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三、拨打声讯电话查询。四、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法行为。
    • 玉溪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的车管所在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1
      元江县交通警察队。地址:玉溪市元江县。电话:0877-601173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得分周期(即得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汽车驾驶执照初始驾驶执照年审收到之日起计算。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交通违章在网上可以通过XX代办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交通违章哪些违章不适合网上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