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室在没有获得产权的情况下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款项后,才能获得经济适用室的产权,可以用于租赁经营。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配套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关于经济适用住宅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宅在获得完全所有权之前不得用于租赁经营。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宅不到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者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宅的,政府以原价回购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购买经济适用住宅5年后,购买者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宅时,应当按当时地区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差额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格,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的购买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格后,取得完全的产权。
武汉经济适用房出租答疑
网友提问:
武汉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律师回答:
武汉经适房上市后可出租。根据现行规定,经适房不得出租获益,而上市交易后,经适房就摘帽变成了普通二手房,新房主可以自由出租。房管部门预测,正因为经适房再次上市后,已经变成普通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变更土地性质的不会太多,因为土地性质保留划拨,并不影响该套房屋的使用功能。房管部门介绍,《规定》其实给了经适房购买家庭比较宽松的选择余地。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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