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申请书是案件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不合理的案件向检察院申请督察的一个书面申请,立案监督申请书要包含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因此立案监督申请书需要写的合理正确,不可随意写作。
一、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对市_______区公安局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字第____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要求。
申请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说明:
1、首部。
(1)标题。写明立案监督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案由。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且注明其文号。
2、正文。
(1)申请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经过审查,通知_______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
(2)申请理由。要将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和危害后果等要素,同时要用确实、充分的证据对影响定罪的主要事实加以证明。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何罪,写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其不予立案是不对的,从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年月日。
二、结束立案监督程序的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时限、内容和形式,以保证立案监督落到实处。《规定》第八条则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的调查职责,并对调查的方式和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义务提出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相关法律文书和案卷资料,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同时该条和第九条明确了检察机关纠正违法和公安机关进行纠正的具体程序和期限: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机关《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书》没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第十条则新增了公安机关对通知撤案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检察院复议、复核的程序。
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增强立案监督的刚性,又体现了公、检之间的相互制约,有利于保证立案监督的准确性。鉴于实践中少数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案件存在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问题,《规定》还规定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督促、催办程序: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加大追捕力度;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应当及时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监督立案后三个月内未侦查终结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函催办,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反馈侦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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