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是: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添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添附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承租人装修费用谁支付?
(一)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人私自装修的,装修费用自行承担,并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租了违建的房子怎么办
合同无效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根据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出租房屋本身即为违法、违章建筑,在处理时,应尽量适用赔偿的方案,不宜适用恢复原状的处理方式,一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财产损失,二则也不利于昭示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否定态度。
三、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属于合法吗
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转租行为合法。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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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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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时,租赁物上的添附物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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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7现承租人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1、乙方确认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甲乙双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13.(a)的规定,协商一致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3、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修缮、装修、装饰等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4、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放弃主张任何权利;5、甲乙双方确认解除《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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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添附的法律含义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61、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上进行添附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非法行为,以侵权对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与出租人事后协商添附物的归属。 2、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合法的添附行为。如果双方已就添附物的归属作了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能够拆除又不影响其价值的,在租赁关系结束时拆除;不能拆除或拆除会影响其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