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刑案错判可申诉复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27:01 175 人看过

刑事案件无论发生多少年都是可以进行复查的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

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原案办理权与申诉复查权相分离;

(二)依照法定程序复查;

(三)全案复查,公开公正;

(四)实事求是,依法纠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判十年就必须做十年吗
    不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监狱中变现良好可以适用减刑、假释等制度,因此不是必须必须满十年,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
    2023-02-18
    288人看过
  • 检察院对十年前刑事案件能抗诉吗
    这是不行的,已经超过时效。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一、检察院抗诉的情形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
    2023-03-23
    77人看过
  • 十年前的行政处罚还能申请复议吗
    不可以,复议期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内缴纳罚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的,应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复议后要多久出决定啊?自受理之日60日作出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2023-04-10
    3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复查后可以消除档案吗
    刑事拘留的刑事档案不能消除。刑事档案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是指我国法律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以下情形:因无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四)特赦免刑罚;(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车祸出院后复查能报销吗不报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2023-08-08
    221人看过
  • 命案三十年了会判死刑吗
    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追诉。一、超过追诉期限怎样处理起诉期限也是起诉期限。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的有效期。犯罪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的,不再追究法律责任;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严重程度,规定不同长度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诉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期限为20年。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仍可追诉。二、八年前的案子还会查吗要看具体的案情定。如果过了案件追诉期,就不会追究责任。如果没有过追诉期,可以追究责任。
    2023-03-13
    135人看过
  • 二十年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吗
    法院判决后曾经执行过,二十多年后还可继续申请执行。一、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人可以撤回执行申请吗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能否再次申请要看是否超过申请时间。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三、未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怎么办应当由法院判决
    2023-03-20
    216人看过
  • 30年前判过刑现在能查出来吗
    有可能会。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十年不作处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当时已经有了处理,自处理结果宣布之时开始,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至今已经超过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0年前判刑是否有记录30年前判刑了会有记录。该记录会记录到个人档案里,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是无法消除的,有案底会在在档案里永久保留,如果不当兵、考公务员不会有影响。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
    2023-07-31
    287人看过
  • 法院判错案去哪里申诉
    法律综合知识
    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不服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再审判决的以及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023-06-14
    378人看过
  • 青年绑架案不到十八周岁可以判刑吗?
    已满十六周岁不到十八周岁绑架别人会判绑架罪。一、抢夺被绑架人的物品情节严重的怎么定罪?夺取被绑架人财物的一般构成绑架罪。如果采用压制反抗、强行取财的方式抢劫被绑架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抢劫罪。在绑架罪中,行为人一般通过勒索的方式从被害人家属手里获得钱财,如果抢夺被绑架人的,可能构成绑架罪或者抢劫罪。二、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绑架罪的犯罪构成:1、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别人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三、拟取得预谋绑架罪立案侦查标准是什么?法律上并没有预谋绑架罪这样的罪名,有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
    2023-06-26
    381人看过
  • 超过二十年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不可以,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因不动产申请行政复议的,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行政机关应决定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以行政复议法为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则规定,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之一就是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则应当决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不能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受到法律规定的期限等条件的约束,其效力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复议机关受理超出法定期限的复议申请并作出相应复议决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如果复议机关受理超出法定期限的复议申请后,认为原行政行为根
    2023-04-19
    108人看过
  • 复议前置案件查询
    适用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如下: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3.纳税争议案件。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几种情况(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
    2023-07-07
    442人看过
  • 四年前的借款可以起诉吗?
    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申诉时效是三年。假如欠条已超过四年,但对方拒绝归还借款,在借条或欠条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法院并不会以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债务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得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是债务人有钱不还,人民法院判决还是拒不偿还的情况下,会犯拒不执行判决财产罪。无欠条的欠款可以起诉吗?无欠条的欠款可以起诉。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可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法也需要根据案件细节和证据来确定。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公司十年前有四年没交社保,公司可以补缴四年前的社保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一、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当员工出现辞职、或者其他变故断交社保后,在进入新单位时可以做两个月带补缴,如果断交的时间过长,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代理机构,专门来操作补缴,不过需要按照缴纳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可以帮把断交的社保补上。二、公司断缴社保一个月后补缴了断
    2023-03-01
    317人看过
  • 刑事申诉复查有什么规定?
    刑事申诉复查规定如下: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由二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申诉材料和全部案卷,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拟定提纲进行补充调查,办理完毕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件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申诉的时效规定如下: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
    2023-08-14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十四年前的案子才拘留,还判刑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十四年前的案子才拘留,是否还判刑,还要看具体案情。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就可追诉。按”从旧兼从轻原则“,看适用何种的法律对被告人有利,就适用何时的法律。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
    • 刑事申诉案件如何复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复查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 (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 (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申诉材料齐备。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受理。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
    • 二十二年前的冤假错刑事案能申请再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要看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可以私信我,我可以帮你
    • 法院申诉复查案件可以开庭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进行: (一)因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二)因抗诉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三)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有申诉人的,先由申诉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诉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 法院判决书生效几年后以前可以申请复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生效判决书未及时申请执行,几年后还能再申请执行,但不一定能够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