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本厅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承办科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同时开展实地核查和专家评估),
4分管领导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5窗口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及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承办科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同时开展实地核查和专家评估),
4分管领导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5窗口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及送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政和路人社局综合楼604
五、办理时限
4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
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法人的流程是哪些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8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方法: 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为合伙、个体形式的民办学校,具备法人条件的应当变更为法人形式,申请办理民事主体资格变更。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法人申请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办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什么资质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一、举办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学校,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个人名义举办学校,举办者拟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学经费财务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请示》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
民办培训学校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1民办培训学校法人变更流程的相关回答: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为合伙、个体形式的民办学校,具备法人条件的应当变更为法人形式,申请办理民事主体资格变更。 申请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和开办条件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社会组织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适合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