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14:44 52 人看过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是指工矿等企业、单位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和噪声、震动、恶臭等排放或传播到大气、水、土地等环境之中,使人类生存环境受到一定程度危害的行为。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是指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有违法性。在本案中,被告板纸厂向宿鸭湖水库排放造纸废水,很明显是一种环境污染行为。同时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违法性。

2、须有客观的损害事实。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就是指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致使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公民的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事实。本案中被告的排放造纸污水的行为造成了水库水体的污染,原告的水产因此产生损失,这是一种客观的损害事实。

3、须有因果关系。污染环境行为与污染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这一要件指的是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

特殊侵权责任有哪些种类

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0、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2、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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