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1:26:17 387 人看过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公租房开发建设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局发布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正)》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2023-05-04
    367人看过
  • 2021年军队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全区免征政策有哪些?
    军队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全区免征的规定是,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怎样的根据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大城市1.5至30元,中等城市1.2至24元,小城市0.9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需要缴纳税额。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2023-08-05
    482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征税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征税标准(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
    2023-08-17
    43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假如一栋物业既有出租又有自用,或者一段时间自用一段时间出租,那么要分开自用和出租两部分计算缴纳房产税。(实务中有很多承租房子的还替房东把房产税交了,这是不符合税法的立法本意的,纳税人应该是出租方,不是承租方。)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
    2023-03-27
    294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次性征收吗
    不是一次性税收,是按实际占用百的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是按年度征收。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知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道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内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容.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一、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
    2023-02-17
    479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属于免税范围吗
    建制镇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土地使用税在建制镇征收,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对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因此,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是需要批准后才可以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一、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2023-02-19
    18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
    2023-04-30
    280人看过
  • 军队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全区免征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军队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全区免征的规定是,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2023-07-23
    82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办小学是否可以免交
    国家设立的公办小学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十七、关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办的幼儿园用地能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小区配套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的幼儿园,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幼儿园,不适用上述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一、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
    2023-04-03
    133人看过
  • 城市农贸市场免征土地使用税
    城市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城市农贸市场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市农贸市场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1)露天市场用地(农贸市场),街道两侧的菜市场和流动经营场所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的砖瓦结构房屋占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三)个体工商户以集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由工商部门建设的营业用房,按照土地使用权属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未确定土地权属或者无偿使用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因此,城市农业市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但在其他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实际使用者可以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本文对此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您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384人看过
  • 防护绿地免土地使用税这个情况有哪些?
    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
    2023-06-17
    403人看过
  • 城镇土地出租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
    2023-03-29
    129人看过
  • 城镇年土地使用税征期是什么时候,如何征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如何划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具体计算方法:占用的土地面积×地级单位税额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期是什么时候?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
    2023-03-19
    46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国税函[2005]968号2005-10-1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填海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青地税发[2005]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享受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的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月十四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2023-06-10
    5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1.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 城镇XX贸市场免征土地使用税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20〕483号)的有关规定,城镇农贸市场按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1)露天集贸(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用地以及在街道两旁摆摊设点的流动性营业用占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工商管理部门固定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砖瓦结构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凡土地使用权属工商管理部门的,由工商管理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
    • 现在农村建房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1、农村建房,我想应该是自建自用吧,那么是免征营业税的;如果不是自建自用,那么就必须交纳营业税及其附加(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如果您所说的农村只是在城市郊区或是县城政府所在地的城镇,那么仍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脱离城市或远离城市,属于农村范围,那么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3、耕地占用税是要征收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
    • 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有哪些减免的规定和减免情节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和附加税都是地税。 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