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现有的事实劳动关系,尽量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劳动合同订立工作。这样做对单位将产生四个方面的利处:一、2007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订立依据可以继续适用《劳动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比,对企业的限制还比较少,如果是新法施行后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合同内容;2、劳动合同可以继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由于在《劳动法》调整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相关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然具有约束力;三、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需要的劳动合同次数,是自新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起算的;四、经济补偿金年限可能减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合同终止问题,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很多地方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今年12月31日前签订,期满就终止的,补偿金年可以不连续计算。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否则,单位将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依据有两个:一是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据此,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二是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的实际操作: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4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30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解决,用人单位该如何依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37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认定有什么方法
33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实践案例
392人看过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的方式又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4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一、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法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6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与劳动合同及时续订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其他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如合同、租赁合同、合并合同规定了劳动
-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解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
劳动关系实际解除方式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7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建立的标志是劳动者向单位提供劳动(即实际用工之日)。那么相应的,其解除也应当是劳动者停止向单位提供劳动之日。当然,这种停止提供劳动,应当以解除劳动关系为目的的停止,平日休息则当然不算。
-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是怎么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