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与支出责任对应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13:40:17 376 人看过

本文重点阐述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对于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性。事权指政府应承担的公共事务和服务任务,支出责任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履行事权的财政支出义务。在多级政府体系下,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才能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这不仅是确保整个财政体制有效运转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合理的分税财政体制的前提。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

理解并重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对于我国的重要性。政府间财政关系归结起来主要是4个基本要素:事权、支出责任、财权、财力。一方面,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整个财政体制协调运转的基础环节。事权可以定义为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履行其事权、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支出义务。多级政府体系下,在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才能划分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这是确保整个财政体制有效运转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建立合理的分税财政体制的前提。纵观各国分税制建立与发展的历史,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基本特征就是,以科学界定政府事权及由此决定的支出责任为基础,匹配相应的税源,才能最终建立起以各级政府主体税种为核心的税收体系,确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事 权 和 支 出 责 任 对 应 关 系 的 制 度 意 义

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应关系的制度意义在于,它确保了政府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具体来说,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应关系使得政府能够更加明确地承担其应尽的事项和责任,从而确保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此外,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应关系还能够促进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职能,提高政府的整体绩效。

具体到法律层面,我国《预算法》中规定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应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其职责范围,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我国政府财务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对于我国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政府间财政关系主要包括4个基本要素:事权、支出责任、财权、财力。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整个财政体制协调运转的基础环节,也是建立合理的分税财政体制的前提。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应关系使得政府能够更加明确地承担其应尽的事项和责任,确保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我国政府财务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一、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反之亦然。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法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调整作用。2.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任何一项权利都有相对应的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3.在社会生活中,权利与义务也呈现出对等关系,即权利义务的总量大体相等。4.权利与义务在功能上互相补充,权利的享有有助于义务的履行,而义务的履行也有助于权利的实现。5.在价值选择上,权利和义务虽然各有其重要性,但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二者可能会有主从之分。二、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对于法律后果的产生具有决定性作用。1.如果权利得到正确行使,义务得到积极履行,那么法律关系就能得以顺利维持。2.如果权利被侵犯或义务未履行,那么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等。因此,权利和义务
    2024-08-06
    376人看过
  • 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认定因果关系不等于认定刑事责任1、因果关系的确立,只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特定危害结果。至于行为、结果的内容与性质不是因果关系讨论的问题。2、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不仅取决于客观事实,还要取决于行为人对行为和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因为在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没有刑法要求的故意或者过失,因而不存在刑事责任。最典型的是当被害人存在特殊体质(例如患有脑血栓、血友病等)进而死亡的情形。有人认为,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是介入因素,属于因果关系中断的内容。但是,被害人特殊体质永远不会中断因果关系。任何人都是特定的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在客观上判断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不能建立抽象的“标准人”,并认为特殊体质会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实际上,行为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疾病发作进而死亡的情形,在客观上总是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至于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判断其主观上有无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行为人主
    2023-04-13
    69人看过
  • 民事责任与财产权之间的关系
    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侵害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民事责任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
    2023-07-10
    344人看过
  • 行政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关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行政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关系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特定法律关系及其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这里所指的特定法律关系及有关事实,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及相关事实,也可以是行政法律关系及相关事实。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确认的法律事实和当事人责任,并非仅指民事意义上的事实和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行政违法责任,即其责任的构成必须以当事人具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为前提,公安机关行使责任认定职权,与交通事故当事人所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关于司法审查可得性的规定。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司法审查的现实性和必要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司法审查的主要任务,也应作为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的一个考虑因素。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2023-06-07
    304人看过
  • 行政侵权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关系如何确定?
    行政侵权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两者同属于侵权范畴。但实际上两者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的,前者是有行政相关法律规范的进行调整,或者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进行调整,并且前者涉及到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一)民事侵权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也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行政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2023-06-28
    288人看过
  • 民事责任与名誉权、荣誉权有何关系?
    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4、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如下联系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是一对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的法律概念。1、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
    2023-07-05
    98人看过
  • 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责任的关系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既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责任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存在重合的情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只针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直接向受害人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替代机动车一方承担了赔偿责任,肇事者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侵权损害无须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以看出,在法定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替代责任。这种替代责任的优势在于,由保险公司承担替代责任,可以让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在该案中,两辆肇事车辆均有交强险,也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认定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符合保险公司履行替代责任的
    2023-03-23
    256人看过
  •  重大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针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责任追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司法机关将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最高刑罚为七年的有期徒刑。针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机关将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最高刑罚为七年的有期徒刑。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 法 知 识 】 承 担 重 大 责 任 会 构 成 刑 事 罪 吗 ? 最 高 刑 罚 是 几 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185条规定,承担重大责任会构成刑事罪。而根据该条规定,最高刑罚为七年的有期徒刑。因此,承担重大责任有可能构成刑事罪,但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七年。承担重大责任可能会构成刑事罪,但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七年。
    2023-09-05
    135人看过
  • 刑事责任与主犯的岁数有什么关系?
    十四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但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寻衅滋事主犯就能缓刑了吗寻衅滋事主犯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但如果属于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
    2023-07-03
    290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替代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由不同,因此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2)存在的目的不同。连带债务是多个债务人依其意思或法律规定,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结合起来,各个债务都是为了达到此共同目的的手段;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之间没有共同的目的,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内容相同纯粹出于偶然的巧合。可以说,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构成并不需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院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来决定。(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相同。如上例中如果甲的彩电损失是1000元,那么乙、丙的赔偿责任都是如此。因此,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当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以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亦因此消灭。具体到某一个债务人清偿完毕后,是否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则视谁为最终
    2023-04-17
    388人看过
  • 侵权责任赔偿与劳务关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空调维修工摔伤房主是否需要担责在个人劳务关系之中,空调维修工摔伤的,如果房主存在过错,一般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农民工在工地上上班是雇佣关系吗农民工在工地上上班,是不是雇佣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受雇于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成,就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受雇于自然人,则形成个人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
    2023-06-23
    189人看过
  • 医疗关系中的权利与责任
    1.医生的权利(1)诊治患者的疾病权: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2)宣告患者的死亡权;(3)医生的干涉权。2.医生的义务(1)治疗;(2)解除痛苦;(3)解释说明;(4)保密。1.患者的权利(1)基本医疗权;(2)知情同意权;(3)保护隐私权;(4)监督医疗权;(5)医疗选择权;(6)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7)医疗诉讼权;(8)陪护与被探视权。2.患者的义务(1)配合医生诊疗的义务:包括如实陈述病情、病史,按医嘱接受治疗与检查;(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3)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4)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5)支持医学生临床实践和医学发展的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乙方愿意承租甲方_________亩地皮的使用权。第六条:乙方愿意一次性购买甲方_________间砖混结构房屋。第七条:乙方承担本地皮使用权后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变地皮用途。第八
    2023-08-12
    65人看过
  • 监护与侵权责任有关系吗?
    监护与侵权责任有关系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一、用别人的名字办事属于民事侵权吗?用别人的名字办事属于民事侵权的。民事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是: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一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3、侵权责任
    2023-03-07
    192人看过
  • 相邻关系竞合与侵权责任
    相邻关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的违法性;二是侵权客体一般为绝对权利。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所有人之间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或者限制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不是物权的独立形式。它本质上是对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适当延伸或限制。法官在处理排除妨碍请求时,应当优先考虑侵权法律关系的适用。如果各方的权利都是合法的,那么考虑相邻关系的适用。它一方面符合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另一方面也符合权利的等级。相邻关系与侵权关系的竞合,也体现在侵权案件的证明程序中:首先,第一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主张侵权事实、侵权行为及其因果关系;然后,第二方根据第一方权利的合法性、事实的存在性和因果关系的强弱予以反驳。有一个问题:相邻关系义务能否成为第二人妨碍行为的免责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相邻关系的权利人有权阻
    2023-05-02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刑事责任年龄与犯罪的关系是什么, 刑事责任年龄与犯罪的关系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刑事责任年龄与犯罪的关系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按刑法的规定,不是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而是要受年龄的限制,年龄如果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行为人即使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犯罪是人的意识和意志的行为,而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受年龄制约的。随着年龄的增大,人体的个体意识才逐渐成熟。出生的婴儿
    • 医疗侵权责任与责任的关系或区别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当承担责任时该责任即为侵权责任
    • 刑罚与刑事责任与犯罪有什么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第一,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是一种刑事法意义上的负担,刑罚则是一种强制方法。 第二,刑事责任是以犯罪人承受刑法规定的惩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是以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法益为内容。 第三,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而出现。但二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它表现在:刑事责任的存在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事责任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而实现。
    • 安全生产与刑事责任的关系是啥二者有什么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7
      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连带责任是各个债务人对同一个债务都有全部承担的责任,如果其中一人承担,则责任整体消灭; 后者是多个责任人由于不同原因对同一个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其中的不真正责任人如果承担了债务,可以向真正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