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单靠排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20:11 363 人看过

末位淘汰制度能最大程度地反向激励员工,对于提高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为许多企业所认可,更有甚者将该制度奉之为激烈竞争中的取胜法宝。但是究竟该制度合法性如何,是否能单靠排名来解除劳动合同呢?

2007年初,张先生与某高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固定合同,合同约定若张先生连续两年考评均处于末位时,公司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2007年春节过后,该公司下发了关于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文件,其主要内容为公司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对连续两年年末考评处于最末位的5名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007年和2008年度综合考评中,张先生均处于最末5位,2008年末的职工大会上该公司决定淘汰考评末位的职工。2009年初该公司决定解除与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并通知了张先生。张先生不服,与公司交涉未果后,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以劳动合同中关于“末位淘汰”的约定违反法律,裁决支持张先生的请求。该公司不服,以劳动合同的订立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为理由,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起由末位淘汰而引起的典型案例。在实践中,有企业运用末位淘汰的方式保留优秀员工,而将排名末位的员工予以淘汰。那么《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末位淘汰制度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其合法性究竟如何呢?中国四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专家范金远介绍,排名末位≠不能胜任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在绩效考核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与能否胜任工作不可划一,不具有直接相关性。例如某公司聘用了30名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如果对该30名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肯定会存在倒数第一,可能这30人均不能胜任工作,也可能只有前25名才可以胜任工作而后5名不能胜任工作。但是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排名末位的这位员工也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因此,排名末位与“不能胜任工作”并非同一回事。

目前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位淘汰制”。范金远介绍,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采用“末位淘汰制”。但是《劳动合同法》中已删去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一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因此企业直接运用“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也需要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的张先生只是排名靠后,公司与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午报记者闵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违反劳动法
    1、双方协商。劳动者可以先与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协商。2、调解。劳动者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起诉。对仲裁不服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一、工作两年没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作两年没签合同有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利益: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
    2023-03-18
    226人看过
  • 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3、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满足以上条件,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一、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三是劳动
    2023-06-26
    306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方面,单位解除员工必须合法,不仅包括解除条件成立、合法,也包括解除程序合法。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在经济上支付双倍赔偿金或者被要求继续劳动合同。所以,当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所从事的岗位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经过一个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来说,是否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正确提出诉请也很重要,否则,即使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因为诉请不对也不会得到支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对不胜任工作着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2、对员工的考核结论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
    2023-06-13
    488人看过
  • 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单位有确凿证据证明劳动者存有初次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并不能直接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而需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进一步进行考核,在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技术公司出资对张某进行培训,经培训后,张某未能在任职财务助理之日起1年内获得会计上岗证书,已符合了张某所签字确认的《财务助理岗位说明书》中不胜任工作的情形,且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初次不胜任工作并不成立,因此,法院判决技术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并无不当。提示:1.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2.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3.调岗要
    2023-06-27
    25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因不胜任工作是否符合法规?
    这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以旷工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旷工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的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
    2023-07-05
    252人看过
  • 职工不服从加班安排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013年9月,颜某进入济南某电子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公司常年安排职工加班,加班时间一般每天都在2小时左右,1个月总加班时间大约有45个小时。今年8月,公司接到一批订单,为了赶活要求职工每天加班3小时。颜某因身体不适,拒绝了公司的加班要求。这批订单完成后,公司以颜某不服从加班安排、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最近,颜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400元。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休息权受法律保护。《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2023-04-22
    371人看过
  • 单位不按合同安排岗位违约又违法
    11月6日,杨女士咨询:她应聘的职位是保险公司的会计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也是会计方面的业务,而实际安排的工作岗位却是拉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她认为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出辞职、并离开公司。而公司最近向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否则,将以擅离职守之名,追究其违约责任。她想知道:在公司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她是否可以不赔偿公司?案例回放:公司违约安排岗位职工离职被索5万杨女士与公司签订的二年期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是2012年5月。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是会计科精算师。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各险种、项目的可行性及赔付数额进行估算确定。上岗前,公司先派她赴上海接受了两个月的培训。回来后,却安排她做保险代理人。代理两个多月保险业务之后,她提出应按合同约定调换其工作,但公司以她应继续熟悉市场为由予以拒绝。不得已,她提出辞职,公司没有同意。几天前,她留下离职信离开公司。公司复函认定其违反合同,并向其追讨5万元违约金
    2023-04-25
    305人看过
  • 不胜任岗位的员工这么解除劳动合同
    先培训或者调岗,以后仍然不能胜任,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解雇,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立即解雇,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一、不能胜任工作能辞退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单位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怎么赔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
    2023-03-02
    468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一、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如何规定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该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不再设定限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2023-03-15
    308人看过
  • 不服从公司安排,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服从公司安排,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介绍:王小姐2008年7月15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小姐担任产品设计部经理助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7500元。进入公司后,王小姐的工作也还顺利,因为公司地处市中心,工作环境不错,周边交通也很便利,王小姐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今年3月初,王小姐的主管通知她,因为下属工厂加工任务紧迫,缺少人手,要求王小姐去工厂协助工作3个月。考虑到工厂地处郊区,从自己家到工厂需要转几次车,每天上下班路上需要很长时间,王小姐很不愿意。主管说,这是公司商定的事,不能改变,要求王小姐克服困难,坚持3个月。王小姐对主管说,自己的岗位是经理助理,不应该到下属工厂工作。再加上害怕以后会被长期留在工厂工作,因此王小姐表示坚决拒绝。经过几次谈话无果,2009年3月20日,公司向王小姐发出解雇通知,以王小姐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
    2023-04-22
    297人看过
  • ?如何才能更好的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该制度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二、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体系(要求完善)岗位职责是一个岗位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职责范围,入职后应让员工明白岗位职责,权责范围,要求员工在职位说明书上确认签字,作为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三、用人单位有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即使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末位淘汰制,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将考核不合格与员工不胜任工作关联起来,还是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也有明显差别。须在制度里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形。比如:(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2)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3)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的;(4)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等
    2023-03-03
    131人看过
  •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离职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员工离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2023-08-03
    416人看过
  • 如果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和下属单位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释在审判中,公司辩称,公司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如果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王小姐的主管让她在公司下属的工厂工作三个月。事实上,由于工作需要,王小姐违反了安排,打乱了工作计划,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公司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中确实规定“如果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王小姐说,公司从未通知过这样的员工手册,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规章制度。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员工手册》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后公布或明确告知王小姐,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撤销了终止王小姐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在仲裁期间支付了王小姐的工资损失。王小姐同意根据公司的安排在下属工厂工作三个月案例介绍王小姐于2008年7月15日进入上海的一家公司。当天,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王小姐担
    2023-05-07
    430人看过
  • 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作的开始就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不是自己,而是所属企业是否真正能与自己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类事件一帮情况下都会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如果自己不符合就不会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4-19
    212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用人单位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
    • 单位故意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可否能单位开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单位不得剥夺工人休息的权利。你在单位不安排休息的情况下找人替工,单位以此为借口开除你是违法的,你可以在单位开除你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2
      无需用人单位安排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由于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长期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沟通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调解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安排员工上班不安排工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未到期的解除劳动关系须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现在的情况看,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参照《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关系的条款,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