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证据类型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0:52:03 102 人看过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一、间接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

二、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吗

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并且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手机微信聊天记录。

一、法律证据的类型有:

1、物证、书证。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

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5、鉴定结论。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录音、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形象、声音以及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资料及其载体等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综上所述,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并且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法律证据的类型有物证、书证。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等。

三、劳动仲裁诉讼的证据

①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画、表格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电报等。书证应提交原件。

②物证。指以物品的存在、形状、质量和特征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③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证据”,指利用录音、录像磁带所记录并反映的音响或形象或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④证人证言。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裁判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大多只能作为辅证。

⑤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自己经历的案件事实向裁判机关所作的叙述。

⑥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包括: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等。

⑦勘验笔录。指裁判机关的审理人员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勘查、检验、测量、拍照、绘图等工作时制作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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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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