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被抵押给他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4:36 357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被抵押给他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要符合哪些条件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但要符合三个条件:

1.用来抵押的使用权必须明确为荒地使用权;

2.对该片荒地抵押人应享有承包经营权;

3.须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具备这三个条件,设定的抵押才合法。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如何办理

1.按试点地区规定,在试点地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试点地区政府授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办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

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

(1)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基本资料;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农经局确认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租金缴纳证明;

(5)抵押物所在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6)抵押人对地上定着物一并抵押及同意处理抵押物的承诺;

(7)抵押物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资料;

(8)从事水面养殖经营的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证书;

(9)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受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对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权属进行审核、公示。

3.登记无异议的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下发贷款。

4.抵押人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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