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6 09:47:35 277 人看过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补偿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补贴收入征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1.企业取得的各项政府补贴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根据上述文件,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
    2023-06-25
    394人看过
  • 农用地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农用地征收补偿: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
    2023-07-02
    319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不分给子女合法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征收不分给子女合法吗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分给子女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同征收补偿项目分配方式不同。如果子女和父母都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人有的,不给子女相应补偿款就不合法。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2023-04-19
    479人看过
  • 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二、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
    2024-02-04
    220人看过
  • 哪些土地征用政府有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一、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农村土地如何给予补偿?农村土地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三、征收土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征地补偿款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
    2023-02-27
    22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买卖可以公证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买卖可以公证吗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交易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关会发给公证书。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023-06-17
    409人看过
  • 房屋征收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
    2023-02-17
    383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后,谁有权使用相应的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征收房屋的,应当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属于国家所有。这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跟随房屋”。房屋附属于土地,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具有一体的特征。当然,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种类繁多,不宜一概而论。就城市而言,可能有几种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其所附房屋所有权的不同性质。在不同的情况下应适用不同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依法征收房屋,其含义是,如果房屋被非法征收、损坏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房屋灭失的,将不会给国家造成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后果,使用权仍属于被征收人。根据现行法律,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购房时无需支付相应的土地对价。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与公民定居的基础有关,在处理问题时要慎重。当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个人住房所有权发生冲突时,应当切实保护个人
    2023-05-08
    91人看过
  • 政府对有房产证房屋征收的补偿措施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政府安置房有房产证吗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2、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
    2023-07-16
    26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或征用的相关规定
    本文介绍了国家对土地征收或征用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土地征收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依法取得批准,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并向社会公开。具体的征收程序包括预征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征询意见、征地审核和报批等环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享有权利和利益,并受到相关保护。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或征用为被征收土地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赔偿。若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征地的条件有: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土地征收的情况有: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
    2023-09-03
    3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动迁赔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有国家土地使用证拆迁征地要看土地被谁征用,政府根据地方政济发展状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各地补偿标准不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
    2023-08-05
    290人看过
  •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怎么补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南水北调征收土地怎么补偿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
    2023-04-19
    235人看过
  •  政府对土地使用证被征收是否能够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政府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为被征收人提供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予补偿。依据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为被征收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未 经 登 记 的 建 筑 如 何 处 理 ?未经登记的建筑是指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者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等手续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未经登记的建筑属于非法建筑,不得买卖、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3-09-10
    278人看过
  •  房屋及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有何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的补偿价格等于每套住宅的补偿价格乘以住宅的建筑面积,如果有多个集体土地住宅在该区域,则应相应计算并合并补偿价格。农村土地住宅的补偿价格基于每套住宅的土地补偿价格。1、被拆迁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等于被拆迁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单价乘以被拆迁的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对农民使用国有土地提供给农民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生产权证,土地的所有权归村内农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
    2023-10-22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政府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还会有违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征收房屋,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没有争取到土地使用证的地方会给政府征地补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1
      具体需要依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
    • 被政府征收的房子土地使用证怎么给补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是给补偿的。
    •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什么地方补贴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6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实行价值标准的房屋交换应当根据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差额。
    •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作为土地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根据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征收房屋,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