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经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3、侦查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4、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侦办情况出具逮捕令,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要马上执行,并且在逮捕后继续进行侦查。在相关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交给法院判决。
-
检察院调查认罪之后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392人看过
-
检察院办案程序协助调查相关规定
343人看过
-
检察院协助调查程序
125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有哪些
372人看过
-
检察院提审后的程序有哪些
366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有哪些
178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检察院调查认罪之后的相关程序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4检察院调查认罪之后还有很多的相关程序,比如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侦查等程序。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
-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8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
-
检察院提审后的程序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111、对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案件进行核实:公安机关逮捕嫌犯需向检察院报批。检察院会提审嫌犯核实案情。 2、核实案情准备起诉:公安机关已经移送检察院的案件,检察院要提审嫌犯,核实案情,准备起诉材料。 3、提审: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级审判的诉讼活动。其有三层含义,提审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针对生效裁判;认为生效的裁判确有错
-
检察院调查人的机关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1检察院不可以随便调查受害人账户的,其调查受害人账户是根据案情需要的调查。检察院立案侦查,查账是获取证据的方法之一,也是办案的必要条件。不仅是犯罪嫌疑人,相关账户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检察院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力,检察院可以出示相关法律程序查看公民或单位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