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注销土地证还有效吗,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2 08:39:24 402 人看过

一、公司解散注销土地证还有效吗

公司解散注销后,土地使用证还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转让或者拍卖,转让拍卖后,土地使用权归受让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使用者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因使用者的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经常会背负如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这种土地使用权不仅在权利的行使和处置上受到法律和抵押权人等其他权利人的限制,而且因其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

这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如用于出资,将使投资者或股东的出资变得不实,违反公司法所确定的资本确定原则,在内部会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外部则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出资的土地不应背负权利的负担,而且,在出资之后,出资人亦应继续承担免除土地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n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以出让方式取得也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大家需要按照出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办理即可。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出让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公平竞争,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这种方式要求市场环境和出让宗地的条件较高,在国外较为普遍,但目前在我国应用不多。主要是由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政策不规范、用地者取得土地渠道较多、地价压得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2、招标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
    2023-02-22
    19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规定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租人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土
    2023-06-03
    237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置
    我国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使用国家的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企业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可以做转让处理,不做转让处理或无法转让处理的应当注销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一、中国私人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中国不存在私有土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以及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二、批准拨用自建房是什么意思划拔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拔用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一般是批准个人宅基地
    2023-03-29
    328人看过
  • 征收后土地使用权证要注销吗
    一、征收后土地使用权证要注销吗土地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就灭失,土地使用权灭失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回收土地使用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二、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
    2021-07-30
    239人看过
  • 公司注销土地使用权可以代表股份吗
    在公司宣布解散并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原有的土地使用证明依然保持效力不变。值得注意的是,该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属于原来的公司所有,因此在启动解散和清算程序时,必须对之进行合理处理。常见的做法包括将其对外转售或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出售,从而实现其使用权的转移。无论如何处置,最终拥有土地使用权归属权的主体均为成功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买家或竞标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5
    278人看过
  • 个人的土地使用证怎吗注销?
    个人的土地使用证怎吗注销?首先你要先到国土部门查档,确定是已发土地证,然后申报注销土地证,说清楚为什么要注销土地使用证。然后登广告注销土地使用证,等广告到期日到了之后,就可以办理新土地证手续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四)原土地证书;(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
    2023-06-03
    339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出资条件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二、履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
    2023-05-03
    233人看过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土地使用权需要摊销吗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计提摊销。二、土地使用权需要摊销吗土地使用权需要摊销,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取得的,应该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按使用年限摊销,按50年摊销。但是建筑物,例如写字楼,是按20年提折旧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
    2023-06-19
    1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出现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吗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怎么解决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宅基地纠纷可不可以起诉宅基地纠纷可以起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如下: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
    2023-03-23
    233人看过
  •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无效的案例
    05日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X山市国土局在《江门日报》刊登公告:“1992年8月,原XX公司申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违反了198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71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原XX公司编号为台集建北字第201161、00518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人受XX公司的委托,向X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撰写诉状如下:行政起诉状
    2012-05-01
    479人看过
  • 注销公司但土地使用权应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债务,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者收回投资。如果有债务,就要处置土地,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投资者收回投资。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企业要注销,应该先处置资产,而后是税务注销,最后是工商注销,而不是先注销再处置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综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后段的规定,国家提
    2023-04-10
    324人看过
  • 企业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一、企业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需要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转让土地决议,然后与受让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最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
    2024-01-18
    283人看过
  • 租土地算有土地使用权吗
    和出租方签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就有土地使用权。一、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有权利换锁吗承租人不交租金,且出租方未向承租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以及合同未到期,是无权换锁 。这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出租方有权更换锁的情况:1、合同期满,承租人没有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换锁;2、合同未到期,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承租人仍然不交租金的,有权换锁。承租人不交房租处理方法如下: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2、出租方向承租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承租人仍不交租金的,出租方可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但不可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提存物品务必要依法进行。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
    2023-06-21
    314人看过
  •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保证不影响土地的交付使用。一、土地使用权出租先申请之后多久可以拿到批文12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批文,其中,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政府批复后2日内发放批文。但是要在申请时提交所有相关的资料:建设用地申请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说明;使用原国有土地的提交原用地单位的《国
    2023-03-2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土局吊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还合法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国土局吊销土地使用证后,之前的土地使用证就无效了。
    • 迁出后的土地证还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搬迁后没有原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具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个人土地使用证,后期成立公司,现公司注销,个人还交土地使用税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 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 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 土地流转后还有使用权吗土地流转后还有使用权吗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3
      有的。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出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3)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