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0:00:18 197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从而住房租赁也就成为解决公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住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也会有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但应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无共同居住之人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之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房屋时会遇到各种情况,尤其是承租人死亡,那么租赁关系就不知道
    2023-04-19
    143人看过
  • 被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一、出租房屋甲醛超标怎么处理租赁房屋甲醛严重超标,作为承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2023-03-12
    259人看过
  • 未及时交房租的法律后果
    租客如果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客还是未及时交房租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多期不交房租违约怎么样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如果是经合理期限后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承租人,否则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构成了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另外,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自由创设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如果担心承租人日后不交房租,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对违约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包括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甚至包括一些停
    2023-02-04
    162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一般是否可以继续租赁房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一、违建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出租人将草拟好的租赁合同直接带到租赁房屋内让承租人签字,然后办理房屋交接。这种做法从表面程序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很多承租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房东是否是租赁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证件等,这些因素能够直接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为了避免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让出租人出示其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书,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以及出租
    2023-06-21
    413人看过
  • 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承租公房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续租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为: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为主观故意。3、客体要件为实施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4、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量刑幅度?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量刑幅度是: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2023-07-22
    387人看过
  • 公租房户主死亡,房屋继承问题
    公租房户主去世,谁都是不能继承的。公租房是国家提供给刚刚大学毕业的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以及低收入人群和来城市稳定发展的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房屋,公租房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国家政府的。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只是享有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权,并不享有其所有权,所以即使在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去世以后,其继承人也是不能承租该公共租赁房屋的,并且要对该公共租赁房屋进行腾退。公租房的承租权由谁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
    2023-07-01
    337人看过
  • 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一、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出租人需要遵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买卖不破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二、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怎么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
    2023-04-12
    210人看过
  •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房子归谁啊
    公租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一般不可以作为遗产被人继承,不过公租房的承租权仍然存在。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死亡,经过同居人或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更改租户名。协商不一致的,可公租房管理中心确认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届满后,政府会收回房子重新分配。在一般情形下,公房承租人去世房子,且生前存在同住人,所有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变更承租人。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处理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有些当事人认为根据户口确定,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
    2023-03-23
    299人看过
  • 被继承人死亡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死亡的后果是开始发生继承。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一、代位继承是否有限制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以下限制:1、享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可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此时被代位继承人客观上不能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
    2023-06-22
    10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规定:承租人死亡后的继承程序是什么?
    案情简介上海市山西北路某处房屋于2010年10月被拆迁,该房屋系公房,承租人为袁某,共取得拆迁款151万多元。袁某共有四个子女,袁某的妻子2002年就死亡了,袁某也于2011年9月死亡。因为拆迁时袁某年事已高,于是委托儿子袁某某代为参与谈判并签订拆迁协议。袁某某在取得151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后拒绝给予三个姐妹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经多次协商未果,三姐妹闻名找到陈增高律师、刘世君律师代理起诉。案件审理本案首先是确定151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即先要进行确权,在确认所有人的情况下再确定每个人相应的份额,最后对父亲袁某份额下的拆迁补偿款进行继承、分割。故先要进行所有权确认诉讼,再进行继承诉讼。原、被告的户口之前均在系争房屋内几年,后来袁某某为另行取得拆迁补偿款,将户口迁出到他处,并取得一套拆迁安置房屋。三姐妹因结婚也分别将户口迁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袁某某及三姐妹是否能作为同住人享有拆迁份额
    2023-07-02
    369人看过
  • 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的法律后果有: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至租期届满,届满后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出租人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次承租人有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吗相对次承租人而言,承租人处于“出租人”的地位,按法理应承担租赁物的修缮义务。但因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程度与范围均不得逾越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修缮义务并未免除,故承租人修缮义务实际转嫁与出租人,此修缮义务以合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即可。如果出租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租赁物修缮义务,次承租人无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但可请求承租人进行修缮,承租人不得拒绝,其履行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房屋租赁合同不仅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也有被解除的时候。然而,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是享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不过,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另一
    2023-08-01
    75人看过
  • 租房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上述情况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的。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由此可以知道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有效。一、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二、承租人可以立遗嘱变更承租人吗依
    2023-03-22
    441人看过
  • 承租人出售房屋的法律效力
    承租人出售房屋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承租人不具有出售房屋的权利,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在一般情形下,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可以追回被承租人出售的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明确承租人对房屋的义务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
    2023-08-05
    23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怎样处理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
    • 承租人死亡后可以与其他人合租房屋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5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租赁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其他继承人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已经成立的房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2
      如果房屋性质为公租房,则在原承租人去世的时候,与他生前共同居住的同住人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但并非系继承居住权。具体的要看房屋的性质及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比如在上海对公租房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
    • 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变更承租人,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公产房的承租主要由地方法规调整,各地省市的公产房政策不一样,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调整,天津市现在适用的是2007年7月1日期实施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此外在具体操作环
    • 继承人死亡后的法律后果,法律怎么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6
      继承人的死亡会根据继承是否开始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有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