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派出所民警赵某、张某为完成罚款任务,捕风捉影地将正在开会的某工商所所长林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要林某交代其在发廊嫖娼的情况,并交罚款。林某坚决否认嫖娼之事,拒绝交罚款。赵某、张某遂用手铐将林某的一只手铐住吊在窗栅上,对林某拳打脚踢,还用电警棍触打林某的面部、耳部,时间长达4小时,造成林某一段时间左耳听力丧失,但尚不构成轻伤。对赵某、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刑讯逼供罪,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林某是涉嫌治安违法的人员,不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因此,赵某、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问:对赵某、张某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呢?AEx广东刑事辩护网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孙华林AEx广东刑事辩护网
孙华林同志:AEx广东刑事辩护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已明确规定,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管赵某、张某的主体身份、客观行为等都与刑讯逼供罪有相同之处,因林某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被告人,所以对赵、张二人不能以刑讯逼供罪定性。AEx广东刑事辩护网
但从你提供的案情看,我们认为,可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赵某、张某的刑事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使用传唤证依法传唤,只是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才可以口头传唤。民警赵某、张某口头传唤正在开会的林某,并无合法性。在没有合法依据情况下,赵某、张某限制林某人身自由达4小时,并有殴打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对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赵某、张某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非法限制林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殴打,应依法从重处罚。AEx广东刑事辩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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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诱供构成刑讯逼供罪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指供诱供就是案件承办人将案件事实,尤其是犯罪细节告诉、透露给侦查对象,强迫其依照自己的意思来交代,于是,一个根本就不知道案件事实的人,从口中叙述出了只有实施了犯罪的人才能知晓的案情,变成为了“真凶”。一切冤假错案的发生,都是与指供诱供密切相关的,指供诱供是冤假错案发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刑讯逼供与指供诱供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是公正司法的共同敌人,必须一视同仁地坚决反对之。只有将这两种恶劣的诉讼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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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关系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你朋友的行为是不构成刑讯逼供罪的,但是涉嫌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构成此罪的。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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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究竟能不能构成犯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051、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口供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