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的诉讼费谁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08:00:28 102 人看过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股权确认的证据有哪些

可以证明股权的存在的证据有,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以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材料等证据。但证据要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

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否就可以认为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就是股东确认的依据呢?很显然,从文义解释的角度,上述规定并不能推出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者就不是公司股东的命题。该条规定不能作为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问题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即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分别予以对待。

首先,纠纷涉及股东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时,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工商登记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三人有理由依赖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即使登记内容存在瑕疵,按照商法公示主义与外观主义原则,第三人仍可以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要求工商登记的股东按登记的内容对外承担责任。但工商登记本身并无创设股权的效力,即工商登记关于股权的登记内容属证权性登记,并非设权性登记。所以,在纠纷涉及公司与股东或者股东之间时,工商登记并不作为审查的主要内容。

其次,当纠纷涉及公司与股东间的关系时,在确认股权时应着重审查股东名册的记载。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即在没有相反证据时,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依法对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履行了通告、公告等必须履行的义务后,即可免除责任。当然,股东名册既然具有推定效力,那么就有被其他证据推翻的可能。如实质上的权利人虽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其已在公司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或其他股东对其身份予以认可的,其股东身份亦应予以确认。

再次,当纠纷涉及股东间关系时,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等股东实际投资及股东间关于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出资证明或出资的事实往往是股东证明其出资的主要证据之一,但股东未实际出资或出资不足的,是否必然否定其股东资格呢?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从该款规定来看,股东未出资的,主要应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或者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股东的股东身份并未予以否认。既然在涉及股东间内部关系时,出资并不是股权确认的依据,那么此时股权确认的核心依据究竟应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公司是股东间合意设立的团体法人,具有高度自治性和人合性,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应尽可能地尊重股东间关于股权安排、股权比例等问题的真实意思表示。对股权确认,亦应着重审查股东会决议等股东间关于股权问题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根据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事实行为推定出股东间关于股权问题的意思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诉讼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诉讼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第一、按诉讼意图分: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第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第三、按原告的类型分:1、股东提出的确认之诉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需要追加他们为第三人,使判决的效力直接对其产生约束力。2、公司提出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通常都是其他诉讼中附带提出,作为其他诉讼的前提,被告必须首先是股东。3、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当公司对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则债权人有权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公司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当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者法人资格时,公司债权人有权对股东追索。
    2023-02-19
    284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的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公司因股权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若要进行民事诉讼,就要缴纳民事诉讼费,根据我国的相关物价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民事诉讼费最低是50元,常规情况下都是根据争议事项的诉讼标的额,在此基础上按诉讼标的额的高低来计算诉讼费。财产案件类,根据其诉讼请求标的额,按相应的比例分段进行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标的额的0.6%交纳;超
    2023-02-24
    352人看过
  • 股权确认有没有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何提起股权确认之诉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
    2023-07-24
    45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谁提出?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股东提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2023-06-17
    360人看过
  • 船舶确权之诉诉讼费由谁承担
    提起船舶所有权确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交纳,待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九条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
    2023-03-30
    495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费用谁出?
    一、专利侵权诉讼费用谁出?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
    2023-06-02
    7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确认的股权可以要求提出诉讼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7
      隐名股权确认可以提起讼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怎样确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
    • 确认股权诉讼时效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2
      确认股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股权确认诉讼的主体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们公司里面的股东有矛盾,股权确认诉讼有哪些类型?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
    • 上法院起诉确认股权诉讼费是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6
      诉讼费用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更是关系到当事人诉权保障、社会对司法正义接近程度的重要实践问题。人民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收取诉讼费用,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具体收费范围、项目、标准等是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之后出台的相关规定。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自2007年4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