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案审理是须当事人申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04:44 403 人看过

并案审理要不要当事人申请

合同审理的案件一般由法院向两个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当事人同意的法院才会对案件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合并审理与并案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合并审理的情形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并案审理类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无牵连关系的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纠纷之间并没有任何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关系的合并。例如:原告对同一被告依买卖合同关系请求给付价金,同时又依租赁合同关系请求迁出房屋,另外还依票据关系请求给付票款,以及依相邻权请求排除妨碍等等,法院将这几个诉讼标的合并审理,这就是无牵连关系的纠纷案件的合并。

2、有牵连关系的合并。就是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以其他案件成立为前提的合并。分为两种:

(1)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例如:原告对同一被告向法院提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合并提起返还财物及赔偿损失的诉讼;

(2)事实上的牵连关系。例如:在同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买卖电脑,又约定租赁一辆汽车、房屋,原告合并提起履行这个合同的三项内容的诉讼。

3、当事人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包括原告及其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和被告及其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合并。例如:原告及其近亲属与被告及其近亲属发生打架,原告及其近亲属、被告及其近亲属均在同一纠纷中分别受伤,原告及其近亲属要求被告赔偿,被告及其近亲属亦要求原告赔偿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关系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合并审理必须合并判决吗
    对于合并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判决,也可以分别判决。刑事判决书格式(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号码。(2)公诉人身份。写明公诉人的姓名和职务。(3)被告人身份及基本情况。包括写清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何时因何问题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4)辩护人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需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如果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写明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5)案由。起诉情况及审理方式。写明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还是自诉人提起自诉的;被告人姓名及被指控的罪名;审理方式上是组成合议庭还是独任审判,公开审判还是依法不公开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出庭情况。(6)事实。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法庭调查中依法所确认。主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
    2023-06-14
    264人看过
  • 执行异议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吗
    一、执行异议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吗执行异议申请人可以不是当事人。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三、民事判决书执行期限多久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2023-06-06
    93人看过
  •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吗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向法院提出申请,是可以不公开审理的。如果您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希望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问题,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另外,诉讼离婚也不一定非要经过审理阶段,法院在开庭前阻止的调解成功也可以避免公开审理这一过程。一、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二、民事诉讼公开还是不公开公开审理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本条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民事案件的审理一律公开进行。开庭审理根据是否向公众和社会公开,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
    2023-03-26
    74人看过
  •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吗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向法院提出申请,是可以不公开审理的。如果您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希望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问题,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另外,诉讼离婚也不一定非要经过审理阶段,法院在开庭前阻止的调解成功也可以避免公开审理这一过程。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和程度是:1、不向广大群众公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广大群众旁听。2、不向新闻界公开。即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上述离婚案件虽不公开审理,但对上述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期一律公开进行。由于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离
    2023-07-24
    207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知
    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以下顺序,思考问题,申请仲裁:1.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2.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3.确认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4.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0天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否则,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申请仲裁的权利。5.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6.需委托代理人,可向仲裁委申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数为1-2名。可以委托律师,也可委托其他人。在委托书中应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是律师的,应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证明,否则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7.被诉人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应在答辩期内提出。
    2023-06-09
    83人看过
  • 中止审理当事人可申请复议吗
    目前,我国法律暂无诉讼中止裁定复议的规定,诉讼中止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复议。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而由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诉讼中止关系到当事人权利何时实现及能否实现的问题,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审判实践中,由于个别审判人员滥用诉讼中止弹性条款,造成一些不
    2023-04-27
    349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关系是指由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中,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的当事人: (1)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 更多>

    #票据关系
    相关咨询
    • 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还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1
      案件是否中止审理,是不需要当事人申请的。如果案件必须中止审理,法院会主动裁定中止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法院都会裁定中止。反之,如果案件不符合中止的条件,即使当事人申请,法院也不能中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9
      对于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而申请再审,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不必一律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方能立案。
    •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吗,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这一规定说明,不是任何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 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其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可能再行和他人结婚,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再婚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更不得强行解除。 如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就有可能出现再审判决与现实婚姻
    •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 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注意事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