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性在农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17:00:19 305 人看过

离婚女性通常无权拥有宅基地,但她们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予以分割。

离婚女性通常无权拥有宅基地,但她们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予以分割。

离 婚 女 性 能 否 拥 有 农 村 宅 基 地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资格享有。因此,离婚女性作为离婚当事人,无法享有农村宅基地。然而,我国法律并未禁止离婚女性使用宅基地。离婚女性依然可以依法处理自己的农村宅基地问题。她们可以依据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将宅基地使用权移转至自己的新户籍所在地。另外,对于离婚后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困难的女性,我国还出台了相关的扶贫政策,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因此,离婚女性在依法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时,享有与男性同等权利。

离婚女性通常无权拥有宅基地,但她们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然而,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予以分割。因此,离婚女性可以依据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将宅基地使用权移转至自己的新户籍所在地。同时,针对离婚后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困难的女性,我国还出台了相关的扶贫政策,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帮助。离婚女性在依法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时,享有与男性同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1.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2.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3.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二、不给土地确权怎么办不给土地确权的解决方法: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
    2023-09-23
    482人看过
  •  了解农村土地直补政策,保障农民权益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粮食农民直接补助金、粮食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助金、农机废弃更新补助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以及小麦、水稻收购价格政策。以上政策旨在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具体细节和金额请参考相关文件。1.粮食直接补充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粮食农民直接补助金,并安排140.5亿美元的补助金。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粮食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美元。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美元。4、农机购置补助金政策农机购置补助金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助金机种类为11种43种137种。5、农机废弃更新补助金政策农机废弃更新补助金与农机购买补助金相连,同时实施。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倾向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7、小麦.水
    2024-05-23
    236人看过
  • 离婚后农村土地地产分割问题
    农村土地地产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离婚后,可作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离婚后孩子一般是分不到到财产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因此对于孩子来说是不能分到财产的。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子女获得财产,孩子可以要求父亲将其财产转到孩子名下,如果他答应,这是一种赠予行为,而不是因离婚导致的分配财产行为。即使父母离婚,孩子并不丧失对任何一方的继承权,即在父母任一方辞世后,子女均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死者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2023-07-08
    166人看过
  • 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林农权益
    自《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维护、保障广大林农的权益。9月19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国家林业局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作了汇报。林地是我国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林地总面积达39.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27.4%,其中,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60%左右,林地已成为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林地的承包经营。全国集体林地以自留山的形式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长期落实到农户经营的约占13%,以责任山的形式落实到农户经营的约占5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约占29%,以其他形式承包经营的约占8%。自《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国家林业局始终把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林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提
    2023-06-10
    412人看过
  •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成为全国妇联今年维权
    记者日前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了解到,2007年协调组工作重点是要把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权益突出问题,以维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体系。谈及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加快土地承包法配套法规建设进程,指导各地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内容写入实施办法;加快制定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使用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出嫁妇女依法平等享有参与分配和管理的权利。同时,要继续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案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司法保护。要继续指导各地清理、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中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
    2023-06-07
    264人看过
  • 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权益保障和判决问题
    离婚通常会导致一方失去监护权。失去监护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权利。但是,失去监护权的一方仍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他们可以在约定或判断的时间内定期探望子女,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与子女相处。离婚时监护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谈判失败,需要由法院裁决。孩子在满十岁的,应当参照孩子的意见,法院会将孩子的意愿作为抚养权分配的重要参考。父母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1、持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2、然后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
    2023-07-02
    414人看过
  • 农村出嫁女、离婚女性如何进行土地确权
    农村出嫁女性如何进行土地确权首先土地确权是按照“户”为单位的,遇到这类确权问题的人主要是那些在娘家取得土地,或者根本没有土地的出嫁女,她们可以通过和双方家庭协商同意,作为任何一方家庭承包土地的共有人(部分地区按照土地位于哪里就在哪里确权,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但是无论在哪一方确权,都不能在另一个户口上进行土地确权了。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你在婆家取得了土地,那么娘家的户口如果发生绝户,出嫁的女儿不能继续承包娘家的土地,这些土地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婆家没有取得土地的承包权,那么如果娘家户口发生绝户,土地可以由出嫁女继续承包。而且在出嫁女未获得其他集体的土地之前,不得收回现有的土地。农村离婚女性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离婚的女性可以按照离婚时候签订的土地分割协议,对那部分属于自己的土地进行确权,所里离婚时候也要注意下土地分割问题。如果对土地权属问题存在争议的,要先解决问题后才予以确权。这里要注意
    2023-05-05
    250人看过
  •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热难点
    目前,农村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之一。从我们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仍时有发生。具体分析如下:一、存在问题1、土地承包权利问题。农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一是嫁到外村的妇女,从该妇女嫁出后,其原居住地的农村组织即强行收回了其土地承包权,而夫家居住地却迟迟没有分给她土地承包权,二是离婚妇女,她们婚嫁之时在夫家所在地分到了承包地,土地承包权依附于公婆家,可是在离婚后,其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而娘家所在地也拒绝其承包土地
    2023-06-07
    189人看过
  • 陕西农村独生子女在征地中是否有权益保障?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
    2023-07-07
    41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限问题在农村
    土地承包期限是为三十年。我国法律规定,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别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是多久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2023-07-07
    450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如何维权呢
    一是受传统男尊女卑等思想影响。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女性都处于依附地位,一旦依附关系发生变动,其相关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二是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虽然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农村组织以各种借口,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三是我国法律政策存在漏洞。《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关于妇女土地权益的规定均属于原则性的规定,且目前现有的法律政策对因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妇女的土地权益等问题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为此建议:一是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实施村民自治。健全《村民组织法》,强化对村规民约的管理,引导村民代表大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村规民约。二是实行户籍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分离制度。明确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一经确定,非法定原因终身不变,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剥夺。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便于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
    2023-04-30
    400人看过
  •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刻不容缓
    2007年至今,河南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土地和其他集体经济财产收益纠纷4138件,仅自去年7月份焦作两级法院社会法庭成立以来,就处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邻居纠纷达700余起。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出租、承包、互换、继承等程序中引发的纠纷,出嫁女土地权益的保留、男到女家落户、离婚女等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受侵害的比例较大,显得最为突出,造成案件当事人层层上访等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事件。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主要集中在农村出嫁女,以及上门女婿的土地承包权益,集体财产权益分配权益,宅基地使用权益纠纷等方面。这些类型的案件在处理中呈现了新特点,一是案件类型日趋多样,二是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组当被告的较为常见,三是纠纷规模的群体性,一般涉及的人员较多,群众性特征明显。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明显增多的原因主要在于:村规民约不规
    2023-06-10
    369人看过
  • 外嫁女性在农村宅基地中的权利及法律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无故遭到剥夺,这里就要看是不是还生活在这村里了。房产继承权外嫁女有份吗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需要根据法定的继承进行遗产分割。继承开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房产继承。第一顺序通常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男女一般都是平等,不会因为是男性就优先继承房产。女性的继承权和男性的有同等分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婚姻中女性的权利保障与悔婚问题
    订婚的女人可以反悔。订婚通常发生在结婚前,主要是双方父母就结婚时间达成协议,双方交换礼物,男方聘礼等。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程序,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婚约由意向婚姻双方在婚前自愿订立,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其他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单方面决定是否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方悔婚彩礼可以退吗根据规定,男方悔婚彩礼不一定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退还彩礼。不过,在后两者的情况下,要求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2023-07-02
    133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8
      关于农村地区拆迁的具体补偿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及分配方案。拆迁用地的面积将作为计算补偿费用的依据,获得的补偿款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政府政策,共同商议确定分配方案。 2.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及管理。拆迁范围内的人口数量及户籍状况与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密切相关。为确保资金专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该费用用于被拆迁人口及其户籍的
    • 农村的宅基地拆迁女性的权益应怎么保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第一、女性未婚或者婚嫁后户口未迁出,女性在划分耕地、分配宅基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到保障。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因其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第二、女性婚后户口迁入其他村,在其他村内没有分派到承包地,在娘家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女性离婚或者丧偶后,还在男方村庄里生活或者是没有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承包地的,其承包地不得收回。这种情况下,女性是享有承包地的使用
    • 农村土地转让法保障了我们农村土地的哪些权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农村土地征地问题,我的建议是: 转让土地时,一定要签订好相关的法律合同,保证对方的经济能力可以确保风险减小。
    • 请问农村女性还有土地承包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1)妇女在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3)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发包方有法律规定的剥夺、侵害妇女
    • 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有哪些法律政策建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⒈对于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以及福建省实施妇女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与城镇男子结婚,户口没转移,未能享受城镇居民低保费等待遇的,其及子女所在村不得注销其户口,不得收回其口粮、责任田等,应作为该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