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还须要当庭辩解和做最后陈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8:22:21 185 人看过

需要。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一、离婚案开庭原告该说些什么

首先,原告应该要向法院表达清楚自己离婚的态度记忆理由,并且要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次,原告应该重点强调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以及理由,孩子抚养权归自己或者是对方的理由,以及应该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何承担债务。最后需要对自己的要求和观点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刑事案件是怎么审理的?

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

1、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2、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3、法官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

三、孩子的抚养权诉讼需要什么程序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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