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期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22:58 306 人看过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不少国家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规定,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违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不少国家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规定,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在法学上称之为“预期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预期违约责任有何规定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履行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包括明示和默示违约两种。所谓明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将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对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的。律师补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有别于实际违约,主要区别在于发生时间不同,故预期违约相对于实际违约有如下特点:一是违约形态不同。前者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表现为一种“毁约的危险”或“可能的违约”,非现实的违反义务;后者表现为完全不履行、
    2023-05-06
    103人看过
  • 工程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是什么责任
    工程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是民事财产责任。一、不履行合伙协议怎么处理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首先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其次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最主要的有:1、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2、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3、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4、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二、已经交了定金没有合同违约吗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交
    2023-03-08
    362人看过
  • 什么叫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叫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实际违约的具体形态包括:(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该特定物灭失。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给付(即履行有瑕疵,侵害对方履行利益,如给付数量不完全、给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给付时间和地点不当等)和加害给付(即因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买受人的损害)。二、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1、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
    2023-03-17
    384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3-06-01
    339人看过
  • 预期违约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预期违约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
    2023-06-01
    243人看过
  •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意义
    一、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意义合同分为预约和本约。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约则是履行该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是独立契约。预约是独立的合同。预约生效后,当事人负有履行预约所约定的订立本约的义务,只要本约没有订立,就是没有履行预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按照《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其他权利转让或者有偿合同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尚未对房屋租赁的预约合同加以明文规定,所以,其适用该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可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2023-06-10
    3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什么是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后的,为届期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期还未届满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也称之为预期违约。前者的预期违约,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后者发生在履行期间,债权人可以催促债务人履行。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后的,为届期违约。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差异是什么(一)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
    2023-08-11
    337人看过
  • 预期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以下是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办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协议签定的合同,如果公司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2023-03-13
    69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主张可预期收入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合同权利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而可预期收入是损失赔偿的范围,可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违约责任能否约定最大赔偿限额违约责任能约定最大赔偿限额,只要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2023-02-27
    443人看过
  • 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有哪些
    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即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应对方请求且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就必须履行,除非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其履行的。2.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一方当事人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且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主张。一、预期违约有哪些类型预期违约有如下两种类型:1.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
    2023-03-23
    60人看过
  • 贷款合同预期违约规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合同预期违约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
    2023-03-09
    355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预先约定放弃
    预先放弃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及重大误解等情况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不一定要约
    2023-08-11
    127人看过
  • 招商引资合同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1、签了招商引资合同的合同当事人若是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即使这种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债务人的行为也会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漠视了其应负的合同债务,因此应构成违约。一、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1、明示毁约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2、毁弃合同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
    2023-03-23
    294人看过
  • 预期违约方的风险是什么
    预期违约方的风险是负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预期违约要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3、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定金。如果双
    2023-03-01
    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特点, 什么是合同的违约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预期违约怎么办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三)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
    • 预期违约责任可以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三)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
    • 连带责任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