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36:29 377 人看过

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因道路上的故障或事故而受伤、死亡或失去财产的事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予赔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下列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司机或行人有过错。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受害人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起的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的共同被告。赔偿责任在诉讼法上应有其应有的含义,不能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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