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0:41:14 124 人看过

(1)犯罪嫌疑人先投案交待罪行后,又潜逃的。

(2)以不署名或者化名将非法所得寄给办案机关或者报社、杂志社的。

(3)犯罪后被群众扭送归案的。

(4)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的。

(5)在追捕过程中走投无路当场被捕的。

(6)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被动归案的。

一、自首的条件是有哪些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如果犯罪人交待的是自己耳闻目睹的他人的罪行,是检举揭发,而不是自首。犯罪人如犯数罪的,投案时只交待了一罪,则可视为这一罪有自首情节。如果数罪中的一罪已被发觉,犯罪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或被判决以后,又将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其他罪行供述出来,对其交待的部分罪行可以视为自首。犯罪分子如果只交待次要罪行,隐瞒主要罪行,或者以虚假情况,掩盖其真实罪行,都不能认定为自首。

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如果投案后,又逃脱司法机关对他采取的强制措施;或仅以电信方式交待罪行,久不归案的;或偷偷把赃物送到司法机关门口,不肯讲明身份;这些明显是不愿接受国家的制裁的表现,不能以自首论,只能视为悔罪的一般表现。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提出上诉,或更正和补充某些事实的都是允许的,可不能视为不接受审查和追诉。

二、如何判定自首

成立一般自首,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两个条件,具体而言,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投案时间要在尚未归案之前,即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2)投案地点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非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等个人。(3)投案方式:只要是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就属于自动投案。(4)投案意愿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这被视为认定自动投案的关键条件。把握犯罪分子归案的自动性,必须注意自动投案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同动机并不影响归案行为的自动性。(5)投案效果是要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直到最终审判。即行为人归案之后,无论是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均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现实控制。(6)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重婚罪会被网上通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受害人报案经查明确实构成犯罪就会网上追逃。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婚相关文章
  • 工伤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以下情形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工伤怎么认
    2023-06-24
    383人看过
  • 交通肇事投案自首的情形都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
    2023-04-04
    203人看过
  •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1)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2)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3)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4)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5)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本意,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其亲友,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自首。实践中称之为送子归案。(6)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视为自首。对于同案犯的自
    2023-06-24
    32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属于拒载?
    该段内容描述了不属于拒载的情况,包括车辆显示停运标志但乘客去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且驾驶员明确表示不载客、车辆处于待租状态但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以及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但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不属于拒载的情况包括: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但乘客去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且驾驶员明确表示不载客的行为。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3、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哪 些 情 形 不 属 于 拒 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确认解除合同。而根据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一)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没有提出解除合同
    2023-09-14
    446人看过
  • 什么属于主动投案自首
    通俗地讲,自首就是自己检举、揭发自己。也就是举报人将自己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实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一、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才算自首肇事逃逸后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就构成自首。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至少要在被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之前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2023-06-21
    221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
    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1、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2、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3、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民法典结婚的条件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四个条件:(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而晚婚年龄则只能是号召性的和鼓励性的措施。这是国家为了实现计划生育的要求,鼓励人民实行晚婚,做出提倡性的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通过正面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自觉遵守,不能以晚婚年龄限制人们结婚。凡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现,应当宣
    2023-04-10
    48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公司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形属于公司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二、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1、实施主体不同(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2)公司破产是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适用法律不同(1)公
    2023-04-16
    21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如下: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一、犯人可以减刑几次犯人可以减刑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抢劫犯罪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2023-03-18
    264人看过
  • 不属于犯罪未遂有哪些情形
    1、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2、没有具备犯罪未遂的特征均不属于犯罪未遂。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齐备,即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都成立,构成犯罪。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
    2023-03-17
    3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情形属于自首
    一、有哪些情形属于自首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可供自首的对象:(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二、自首的特殊情形司法实践中,有一些行为虽然严格来讲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1)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够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②犯罪嫌
    2023-04-16
    170人看过
  • 什么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投案自首通俗地讲,“自首”就是自己检举、揭发自己。也就是举报人将自己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实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二、投案自首的情况有哪些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实践中,以下情况都应视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因伤或者为
    2023-06-25
    171人看过
  • 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经常被拖欠工资、遇到大项目的,要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加班费等补贴、公司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劳动者遇到这些问题,和公司协商不了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并非所有劳动纠纷都会接受,那么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哪些情形?首先我们来看看不予受理的劳动投诉情形: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怎么进行劳动投诉?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要在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
    2023-05-01
    107人看过
  • 哪些情节属于投案自首,单位犯罪如何认定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自首的认定结合《刑法》第67条的规定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实施犯罪之后至归案之前,出于其集体的意志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该单位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
    2023-03-25
    88人看过
  • 哪些是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如下: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3、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5、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6、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指出:“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
    2023-08-14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婚
    词条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重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自动投案情形的情形有哪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的行为。那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 自动投案情形: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
    • 哪些情行属于自动投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
      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 有哪些情形才叫真正的自动投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
    • 自动投案包括具体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 3.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4.罪犯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
    •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7
      不属于工伤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