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工伤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在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真正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工伤如何赔偿工资标准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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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确定为工伤后,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8不一定。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判别工伤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从而为其提供相应的伤残待遇,《社会保险法》第36条明确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及工亡待遇等多个方面。其中,比较轻微的工伤只涉及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就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工当场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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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定为工伤是否需劳动鉴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2工伤待遇支付案件非常简单,不需要请律师,因为工伤费用是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工资以及社保缴费基数,当地人口平均寿命等很容易就算出来了,工伤案件收费比较高,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现在劳动仲裁还是法院都是调解为主,你可在工伤等级鉴定下来以后,去当地劳动争议部门咨询。还有:工伤待遇就三笔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一笔在工伤等级出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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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应该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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