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2:10:43 208 人看过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一、非法拘禁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的认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2、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坝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并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罪的刑法条文、量刑标准和非法拘禁罪犯罪构成
    一、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
    2023-04-28
    287人看过
  • 深圳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深圳非法拘禁罪刑事辩护律师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本罪。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则应认为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依法收容精神病患者的,也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
    2023-06-01
    293人看过
  • 涉嫌非法拘禁有追诉期吗?
    一、涉嫌非法拘禁有追诉期吗?涉嫌非法拘禁有追诉期,非法拘禁罪的最高处罚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国家规定,最高的追诉时效也就是15年。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法追诉时效的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
    2023-04-20
    101人看过
  • 考察非法拘禁罪的首要标准----非法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扣押、拘押、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要界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立罪与否?首先要考察拘禁行为的非法性。非法性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无权拘禁他人?但使用强制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二是行为人有权拘禁他人?但违反法定程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考察非法拘禁罪的次要标准----时间性在非法拘禁罪中,拘禁时间的长短?一方面涉及罪与非罪的认定?另一方面也会涉及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轻重。有的国家对非法拘禁罪规定了时间上的限制?或者是将一定的期限作为设立非法拘禁罪不同档次法定刑的依据?如德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剥夺被害人自由超过一周的其法定刑为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自由刑。我国《刑法》对非法拘禁罪的时间要求没有明文规定。目前法学界通说的观点认为?时间的长短对立罪与否没有影响?只是影响对行为人的量刑。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
    2023-03-26
    263人看过
  • 公安部门对非法拘禁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演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国刑法对侮辱国旗的立案标准对侮辱国旗罪的立案是: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
    2023-07-07
    18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
    2023-06-11
    289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刑事法律法规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天津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第一个量刑幅度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2.第二个量刑幅度非法拘禁致
    2023-08-02
    134人看过
  • 非法拘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事件经过】王某与李某在经营基督教平陆县某种业有限公司期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索取债务,2012年12月9日15时许,王某和其外甥王某某、张某(三人均已被判刑)及刘某驾车窜至平陆县三门镇禹庙村,将李某骗至河南省陕县宾馆。王某、张某、刘某三人对李某轮流看管,并对李某实施侮辱和殴打,迫使李某签署还款协议。后王某让李某给家里打电话准备钱,李某家人报案。2012年12月12日,王某在陕县一民居内被民警抓获,刘某和王某某等人驾车逃跑,逃跑途中将被害人李某丢弃半路,致使李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0余小时,并造成李某肺挫伤和面部轻微伤。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索要债务,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并侮辱殴打李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刘某非法拘禁被害人时间较长,有侮辱殴打情节,且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刘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
    2023-06-03
    216人看过
  • 为追讨"正当债务"拘禁他人被判非法拘禁罪
    上海一家公司的老板徐亮和他的几个小兄弟,以追讨正当债务为由多次对两名债务人进行拘禁、殴打。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徐亮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其余三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刑。徐亮是上海奔享汽车信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3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个月拘役。刑满释放后不久,为了向王某追讨所欠的高利贷债务,徐亮纠集张亮、杨晓松、周磊将王约至上海市闵行区一餐厅包房内,对其进行扣押并实施殴打。次日深夜,王某妻子将一万元现金交予徐亮,并在徐的胁迫下写下一张五万五千元的欠条,王某才被释放。2006年7月24日凌晨,徐亮等人故伎重演,将另一债务人约至上海市嘉定区一茶室内,后又将其强行带至上海市保定路某房屋内。其间,这名债务人遭到恐吓和殴打。四天后,张亮又再次致电王某,将其骗至保定路某房屋内,进行殴打,同时还扒光其衣裤,用封箱带捆绑住手脚并蒙住双眼及嘴巴。7
    2023-06-11
    310人看过
  • 完善非法拘禁罪的定罪和立案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非法拘禁罪作出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概念的规定,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由于刑法只对非法拘禁罪作了概括性的规定,为便于司法实践的操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11月30日颁布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其中对非法拘禁案的立案标准作出规定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2023-06-11
    201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以持刀威胁罪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加持刀威胁应根据下列规定量刑:1、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持刀威胁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持刀威胁的行为如果情节不太严重的,不用再单独评价。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1、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自然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
    2023-07-28
    430人看过
  • 南京非法拘禁罪有怎样的量刑标准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个月。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
    2023-06-12
    162人看过
  • 如何考察非法拘禁罪的第三个标准
    剥夺自由行为的危害性是否达到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程度需要结合该行为的次数、人数、手段、危害后果、动机等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综合考虑。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考察非法拘禁罪的次要标准----时间性在非法拘禁罪中,拘禁时间的长短?一方面涉及罪与非罪的认定?另一方面也会涉及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轻重。有的国家对非法拘禁罪规定了时间上的限制?或者是将一定的期限作为设立非法拘禁罪不同档次法定刑的依据?如德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剥夺被害人自由超过一周的其法定刑为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自由刑。我国《刑法》对非法拘禁罪的时间要求没有明文规定。目前法学界通说的观点认为?时间的长短对立罪与否没有影响?只是影响对行为人的量刑。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呢
    2023-08-02
    26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起诉能坐牢吗
    非法拘禁若是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是不需要坐牢的,此时只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即可。若是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是需要坐牢的。一般情况下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犯了非法拘禁罪能取保吗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是累犯,一般情况下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八
    2023-08-0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是继续犯,并不是只要拘禁了就构成犯罪,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时间。目前我国没有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时间的明确规定,但最高检在2006年有个针对职务犯罪的司法解释《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提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
    • 非法拘禁的追诉标准和检察院犯罪立案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可立案追诉。
    • 什么叫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追诉期有多长时间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7
      非法拘禁罪追诉期: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非法拘禁立案追诉标准,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
    • 非法拘禁罪怎么判刑,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依据和法律条文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