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罚协助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53:34 412 人看过

行政处罚协助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会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一、死刑辩护人取证流程是怎样的?

1、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如辩护律师调查犯罪嫌疑人在用人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自行拿着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调取相关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2、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4、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二、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笔者调查和思考,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发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三、劳动仲裁上庭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都具有不可逆的性质。已经审理,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改变。因此,在处理仲裁的问题需要小心谨慎,那么劳动仲裁开庭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1、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2、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如申诉、质证、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等权利。3、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应当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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