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为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由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的行为构成。
一、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
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怎么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参照公约所制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擅自提供给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的人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病人,尽管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
精神药品非法提供罪的构成要素分析
77人看过
-
精神药品犯罪案件中精神药品非法提供罪的量刑探讨
133人看过
-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6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
262人看过
-
精神药品非法提供罪的裁判标准是什么?
134人看过
-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350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神精药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8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神精药品的管理制度。联合国《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参照联合国公约所制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一、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由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刑法规定,精神药品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百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百片以上)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精神药品的罪名有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非法提供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提供鸦片20克以上,吗啡2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5克以上(注射剂100mg/支规格50支以上,50mg/支规格100支以上;25mg/片规格200片以上,50mg/片规格100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0.2mg以上(注射剂或片剂20mg/片,片规格10片以上),氯胺酮,美沙酮20克以上,三唑仑,安眠酮1公斤以上,咖啡因5公斤以上,氯氮卓,
-
提供精麻药品是否构成犯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7提供精麻药品是犯罪,因为精麻药品具备了以下的特点: 1、依赖性:能使人在生理上成瘾从而让人心理成瘾,一旦不能继续吸食会出现戒断反应; 2、耐受性:用药量随着人对毒品的依赖而逐步增加,直到用药致死; 3、非法性:毒品很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合理,适量用药在临床上经常出现。而称之为毒品,他的来源渠道都是非法的,一旦被查到不管是贩卖,使用,制造,窝藏,都是违法行为; 4、危害性:据统计,全中国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