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确认有哪几种形式
(一)确定。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在颁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书中确认专利权、商标权等等。
(二)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证等。
(三)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原产地证明等。
(四)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如房屋产权登记、户口登记、婚姻登记等。
(五)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质量等进行的客观评价。如纳税鉴定、审计鉴定、会计鉴定等。
(六)批准。
(七)鉴证。
二、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
(一)依法确认的原则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得以实现。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相关内容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三)保守秘密的原则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
三、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
法律上哪些形式是行政确认
91人看过
-
房屋产权确认:行政诉讼的一种形式吗?
470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主体形式有几种?
449人看过
-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214人看过
-
当事人承认有几种形式
479人看过
-
哪些形式被认定为行政确认有何具体特点
443人看过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
什么形式是行政确认的形式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法律规范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 (2)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 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
-
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几种?具体怎么样?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八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有哪几种?申请形式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行政确认需要哪些程序主要形式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在颁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书中确认专利权、商标权等等。 (2)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证等。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
-
当事人承认有几种形式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5当事人的承认又可以分为审判上的承认和审判外的承认两种。 审判上的承认,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承认。这种承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作的关于事实的陈述表示同意,一旦承认即可免除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该承认的主体仅限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等。 审判外的承认,是当事人在法院外对某些事实所作的承认。这种承认不能作为免除举证责任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