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预公告出来会拆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1 06:43:04 124 人看过

一、征地预公告出来会拆迁吗

这并非一定如此,公示结束仅仅意味着存在着拆迁的可能性,而拆迁的最终决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因为在公示阶段之后,我们仍然需要组织召开听证会议,以听取各方意见并据此对补偿方案进行相应的修订,之后再次提交审批,最终待得到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以上所述乃是法定的程序流程,至于拆迁的确切时间则无法预知,绝非公示完毕即可立即展开。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征地拆迁商铺装修有补偿吗

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商铺在进行拆迁时所涉及到的装修费用的赔偿问题,其相关事宜涉及到了诸多方面。

首要考虑的是,被列入拆迁范畴的商铺并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赔偿金,而仅仅会获得补偿金的补偿,并且通常情况下,装修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商铺拆迁补偿款项之中。

商铺拆迁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将会依照商铺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同时还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后予以确定。

对于商户来说,若无法提供装修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则会依据商铺内部的实际装修状况依法进行装修费用的评估。

再者,在特定情形下,倘若商铺为租赁而来,且商铺内部的装修工程系由承租方负责实施,那么装修费用理应补偿给承租方。

最后,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商铺拆迁赔偿与拆迁补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尽管这两种方式都是国家为了弥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造成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则主要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除此之外,二者在适用范围、程序流程、性质特征以及法律依据等多方面均存在着差异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预公告属于征地吗
    法律综合知识
    无效,可以要求判决撤销征收。如果确实政府没有履行这些程序,是确定要撤销征收行为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024-04-23
    488人看过
  • 发出征地公告后多长时间拆迁
    一、发出征地公告后多长时间拆迁正常的程序是用一个月进行宣全发动,然后进入测量、评估、品补。双方达成协议签字,资金到位或拿到新房钥匙,动迁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搬迁,最后由拆迁公司进行拆迁。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二)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三、拆迁补偿款有纠纷怎么办
    2021-11-02
    365人看过
  • 征地拆迁必须三个公告吗
    一、征地拆迁必须三个公告吗在我国的土地征收过程中,为了保证整个流程的公开公正以及保障广大被征用者的知情权,的确有必要发布各类相关公告。以下是具体介绍的几种公告类型:1.征收土地预公告:当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其行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时,有必要事先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同时开始针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进行深入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机构拟定并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在此期间,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3.征收土地公告:当征收土地的申请经过严格合法的审批程序获得批准之后,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在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庄及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明确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的工作安排。《土地管理法》为征地拆迁提供了基本
    2024-07-04
    31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公告的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一、农村征地补偿用地标准如何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另
    2023-06-24
    394人看过
  • 拆迁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拆迁
    1、按现行的限定,每次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2、一部法律或法律的修改,需要经过三审,每次征求意见都是一个月;至于征求意见结束后,何时必须进行审议,法律无强制性限定,这主要由人大常委会根据事实上情况再明确。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因为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二、评估完多久动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公示期到实施拆迁一般不会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ZF审批,市县ZF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三、拆迁不适用商品房吗拆迁同样适用
    2023-02-20
    48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一定要有公告书吗
    一、征地拆迁一定要有公告书吗确然如此,拆迁公告乃是依照拆迁政策与法规所作出之公告,旨在通知外界有关拆迁事宜。公告亦可视为拆迁区域的冻结时刻,在其发出之后,涉拆房产及户籍均将暂停变更,直至拆迁完成为止。拆迁公告是国家机关认可拆迁公司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者传达拆迁决议的正式方式,必须依法进行。根据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房屋拆迁及补偿信息属于政府公开范畴,因此补偿方案需予以公告,若未公开,被拆迁者有权要求公开。公示至拆迁期间通常不少于30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修建绿道会征地拆迁安置吗决定土地被征收与否的关键在于其所在的土地征收计划。在政府用地绿化计划中,土地将被视为征地范围。绿化带是否纳入征地范畴,取决于所公布的
    2024-05-18
    209人看过
  • 拆迁补偿以征地公告为准吗
    一、拆迁补偿以征地公告为准吗国家法律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定期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状况及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程度,通常为每两至三年进行一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稳步提升全国的征地补偿标准。目前来看,已经有部分省份在执行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时,超出了法定的调整期限,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的话,将无法顺利通过用地审查。至于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则需要由区县级物价管理部门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均收入状况等因素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另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2024-07-06
    189人看过
  • 拆迁方不给征地公告违法吗
    一、拆迁方不给征地公告违法吗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不论是用作啥用途的土地,都得有征地批文、公告以及补偿安置协议才行。如果没有这些文件的话,那就属于违法操作了,您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请个靠谱的律师帮您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占用土地,而且如果政府没能公布征收公告,这也算违法占地的行为。但是我们作为土地所有者,还是有权利提出要求的,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自身的合法利益嘛。经过法律程序批准之后,应该先把公告发出来,然后再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征地拆迁的单位是实权部门吗拆迁和征地这种事都是由市、县两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来负责的,这些部门
    2024-07-03
    304人看过
  • 正式的征地拆迁公告有效吗
    一、正式的征地拆迁公告有效吗1、合法协议皆具法律约束力。我们所熟知的拆迁协议即为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同样具备此类性质。在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同时,责任也将接受法律制约。2、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严格遵守,各方均不可自行更改或废除。依据土地属性,可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两类。房屋赔偿标准依我国现行法律及实际情况制定。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及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估值为基准计算补偿金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则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
    2024-07-26
    69人看过
  • 征地公告到拆迁要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公告到拆迁要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征地后一定进行拆迁吗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
    2021-10-29
    218人看过
  • 怎么查询征地拆迁公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查询征地拆迁公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土地必须遵循法定途径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能由县级或更高级别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负责实际实施。当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向有关土地部门申请征收土地时,必须首先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这些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以及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三十天,以便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若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听证会的具体情况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他们应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确保足额
    2024-07-14
    16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多久出来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土地征收的公告的时间至少为三十日。公告的内容为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
    2024-05-07
    281人看过
  • 拆迁公告出来后能否买卖
    一、拆迁公告出来后能否买卖拆迁公告后,房屋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可以买卖房屋,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
    2021-10-26
    45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村委会能作为被告吗
    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参与强拆房屋、违法占地的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户无法正常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对村民委员会起诉进行救济,因村委会并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即使起诉至人民法院,也会被以被告不适格而遭遇不予立案。不过,在2018年春节过后,这一情况或许将发生重大改变了……一、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对村民委员会的概念作出了界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即村民委员会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可申请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
    2023-04-19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拆迁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5
      1、按现行的限定,每次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2、一部法律或法律的修改,需要经过三审,每次征求意见都是一个月;至于征求意见结束后,何时必须进行审议,法律无强制性限定,这主要由人大常委会根据事实上情况再明确。
    • 请问征地拆迁必须公告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1
      1、拆迁必须要发布公告。拆迁公告是政府部门征地的权力来源之一,目的是将拆迁批文送达被拆迁人,告知被拆迁人此地正式开始征收拆迁。在拆迁批文未进行公告前,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并继续使用,在拆迁公告作出后应当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
    • 征地拆迁公告的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30
      1、预征地公告往往是和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一起发布的,是对征收征求意见的作用。 2、从法律角度来说,对行政相对人并无产生实质作用。但是不可轻视,如果看到预公告,如果有异议,要通过正式的书面方式向发出机关提议。 3、征收公告是在征收土地准许后要依法发布的,具体能够参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4、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对于征收土地及赔偿有异议,要及时的在法定时限内维权。
    • 征地拆迁公告有啥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2
      预征地公告往往是和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一起发布的,是对征收征求意见的作用。从法律角度来说,对行政相对人并无产生实质作用。但是不可轻视,如果看到预公告,如果有异议,要通过正式的书面方式向发出机关提议。征收公告是在征收土地准许后要依法发布的,具体能够参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对于征收土地及赔偿有异议,要及时的在法定时限内维权。
    • 征地拆迁公告期限怎么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