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行为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要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1 11:55:14 221 人看过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这一条法律规定从字面上理解并不难,人们容易忽略的是在相关行为发生时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如果上述三种情形发生时,存在书面证据的,那么,当事人应当及时做好保存证据原件的工作;如果这三种情形发生时仅仅是行为而无书面文件的,那么,尽可能找到人证或录音、录像证据。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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