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根基不稳之行政许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1:42 420 人看过

2003年,共和国出台一部新的法律让国人感到敝国法治化的进程在加快,各方机构、各路媒体照例在宣贯,但与往常不同的是,此次宣贯不乏真诚的期待。——这部法律就是《行政许可法》。

确实,《行政许可法》对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取得行政许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并对政府设置行政许可作出了必要之限制。国家的一个总体思路是,市场能够解决的行政不必干预,民法能够解决的行政法不必插手。这一总体思路经过几年不断的努力,最后结晶于《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法》的宣贯学习亦囿于此。

但通览《行政许可法》,取得行政许可之便捷所付出的代价是行政许可根基不稳。具析如下。

一、导致行政许可根基不稳的因素之一:“合法侵权”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按该条规定,几乎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是不可以被撤销的,因为在敝国,政府要找一点自己的失职行为似乎并不难。虽然政府应依法给予赔偿,但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往往抵不上被许可人所受到的损失。况且,申请人既然在申请行政许可,有谁愿意以已经获得之特定权利置换争议极大的损害赔偿?

其实,作为准予被许可人从事特定活动之行政许可,本身是在赋予权利,而非侵权。现撤销许可,权利消灭,撤销虽然合法,但从被许可人的角度看,撤销本身倒是侵权。——此种情形,可名之为“合法之侵权”。

按《行政许可法》之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之“合法权益”所受到损害的程度,一般而言,不会大于行政机关本应许可而不予许可所引起的损害程度。但是,由撤销所导致的合法侵权,虽不触及被许可人之“合法权益”(该权益仅与被撤销的许可行为有关),却让被许可人之损失难以估量。

对这种合法侵权之避免,为维护法律的稳定及包含在稳定中的尊严,宜由敝国之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就“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之“可以”作出限制:

1、对被许可人之申请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机关不得撤销业已作出的行政许可。

2、对被许可人之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只要被许可人不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撤销行政许可前,应责令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成就条件,被许可人逾期不能成就条件,则撤销行政许可。

二、导致行政许可根基不稳的因素之二:利害关系人的泛化

撤销行政许可不只会来自行政机关的主动的“合法侵权”,亦会来自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下: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按该条规定,除非每次行政许可在作出决定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否则,任何自以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可依《行政复议法》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违背法定程序为由,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于是处于效力待定之状态。

何谓“利害关系人”?从实体法的角度看,非法律能对之厘定,敝国现行法律亦无界定或说明。从程序法的角度看,得由利害关系人自由确定之。——这就导致“利害关系人”不可避免之泛化。

敝国之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利害关系人”有一定的限定,这种限定能使并非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对行政许可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这些利害关系人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高法院的限制亦可藉此得以规避。

或许,更重要的问题的是:利害关系人该由谁来确定?如果在法律实体上,亦可由利害关系人自由确定之,则任何行政许可均可被请求撤销。

对于利害关系人该由谁来确定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其实已有隐约的回答。《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下: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唯该条与第四十七条相结合,能构成行政许可审查之完整程序。展开如下:

1、基于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查,初步确定“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之他人。告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在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该利害关系人是否属于第四十七所规定的需告知其听证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直接涉及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之他人(注意:行政许可直接涉及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之他人,较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之他人,外延小)。告知,听证。

按该审查程序,只需行政机关完成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第一步程序,若未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权利,则意味着行政机关已认定该利害关系人不属于需告知其听证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如此,“利害关系人”则应由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确定。

但是,利害关系人仍有权申请复议。不过,此时,复议机关不能以行政许可未听证因而违背法定程序径直撤销行政许可,复议机关首先得审查事实,确定作出许可的行政机关对“利害关系人”是否符合第四十七之规定的认定正确,如果结论为否,才可以行政许可未听证因而违背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许可。

——如此理解,可避免“利害关系人”之泛化对行政许可效力的冲击。但是,这种学术性的理解需有权解释来支撑。

《行政许可法》之出台,乃敝国之幸事。但其中所包含行政许可上述两方面之根基不稳,系敝人在法律实践中一一经历,恨有切夫之痛。为使《行政许可法》本身不应有如此之恨,末了还得饶舌:

撤销行政许可对被许可人而言,系比吊销行政许可更为严厉的处罚(因撤销行政许可具有溯及力),《行政处罚法》对吊销行政许可应给予被处罚人以听证权利有规定,但《行政许可法》对撤销行政许可是否应给予被许可人以听证的权利未置一词,实为遗憾。

四川东荣律师事务所·石亚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
    一、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行政损害赔偿是否是行政案件行政损害赔偿是行政案件,行政赔偿的诉讼性质属于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19
    133人看过
  • 根据行政许可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遵循什么的原则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遵循什么的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能够廉价、便捷、迅速地获得许可。4、救济原则。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5、信赖保护原则。6、监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
    2024-01-18
    241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收费的规定是什么
    在实践中,申请行政许可有些要收费有些免费,那么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收费的规定是什么?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收费的规定是什么1、不收费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2、收费法定原则。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实施某一行政许可或者对某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可以收费的,才能收费。而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3、财政保障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4、收费入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
    2023-04-24
    22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确立行政法治两大基本原则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规范我国行政许可行为的两大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英美法称禁止反言原则Estoppel)和有限规制原则(英美法称放松规制原则Disreglation)。这两项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许可行为,而且适用于整个政府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是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关系,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在《行政许可法》的整个立法过程中(1996—2003),立法草拟者为在该法中确立这两项基本原则进行了艰苦的努力。行政许可作出后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行政许可法是否要确立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作出后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这在立法过程中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行政行为不同于立法行为,不能以法律赋予其确定力和稳定性,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要求行政机关给予相对人行政许可后即不能改变、撤销许可。行政行为亦不同于民事行为,不能将行
    2023-06-06
    36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草案规定:五类行政许可申请程序不同
    根据性质、功能、适用事项的不同,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行政许可法草案将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类,并针对不同许可的特点规定了不同的特别程序。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适用于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一般没有数量控制。普通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实体内容要进行审查,有的还要实地核查。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是典型的特许。特许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一般有数量控制。特许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决定是否予以特许。认可是由行
    2023-04-24
    25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释义:哪些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在立法理论上,设定也可以称为创制、创设,讲的是一种制度从无到有的创制活动。它与一般所称的规定不同,规定较多是从有到有,由粗到细,把已有的原则具体化。从法治的意义上讲,行政许可是法律、法规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规定了某种限制条件。这些权利和自由许多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对宪法规定的权利作限制,必须符合宪法精神和立法法的规定,通过立法解决,不是任何机关和组织都可以随意限制的,也不是随意采取任何形式都可以限制的。由于我国立法体制是一个统一的、分层级的体制,因而,必须从国情为出发点,对各立法主体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方可从源头上对许可加以规范。下面按照立法权限的划分,介绍行政许可设定权的配置。一、中央立法的行政许可设定权(1)法律的许可设定权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人民自己的代表机关出于维护公
    2023-06-06
    349人看过
  • 注销许可算行政许可吗
    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房产登记是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为,所以是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一、允许公司注销属于行政许可吗
    2023-03-04
    272人看过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主要五点区别:行为内涵、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制度和评价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三大行政行为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行政处罚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行政处罚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又发现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将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1、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2、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行
    2023-06-24
    394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有什么,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一、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可以撤销?1、可以撤销。(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2、应当撤销。(1)被许可人以欺
    2023-05-07
    18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该法有关条款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
    2023-04-24
    66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规定权的规定有哪些
    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据此,《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13
    82人看过
  • 终止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
    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怎样撤销行政许可事项1、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023-07-05
    60人看过
  • 前置行政许可
    前置行政许可
    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例如,从事卷烟销售经营的经营者,在办理或者审验《营业执照》这一行政许可时,必须持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方能办理或审验。在这里,《烟草专卖许可证》就是前置许可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称的前置行政许可,是指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应当在办照环节,向办照机关提供其他有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例如,从事饮食业,须事先取得防疫部门的卫生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的,应先取得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等。申请人凭事先取得的有关行政许可办理营业执照,这就是工商指的前置行政许可批准文件的来由。
    2023-06-06
    17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吗,哪些不属于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可以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吗行政机关不可以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二、哪些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有:1.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登记,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特定身份登记等。2.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这类审批行为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3.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
    2023-06-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5-15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内容如下: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的分配具体如下: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5、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 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9
      1.第一,《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2.第二,《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3.第三,《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
    • 行政许可单位可否撤销行政许可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以。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单位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不同之处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包括: 1、行为对象不同。 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3、所为的意思不同。 4、行为性质不同。 5、内容不同。 6、方式不同。 7、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确认一般只能以证书形式出现。而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尽管以书面的形式为主,但也存在口头、默示等许可方式。
    • 行政许可申请书是怎样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9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