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贵川抢劫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3:00:19 322 人看过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丰刑初字第205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田贵川,男,1984年7月11日出生于重庆市丰都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丰都县十直镇双溪村3组。2006年6月28日因涉嫌抢劫罪被丰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丰都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丰都县看守所。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丰检刑诉[2006]1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贵川犯抢劫罪,于2006年8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向永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贵川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月2日14时许,被告人田贵川在丰都县十直镇双溪村的村道公路一急弯处,手持钢管对上学路过此处的三名被害人进行威胁、搜身,并强行抢走被害人田XX身上现金40元,对另外两名被害人搜身未果。针对指控,公诉机关举示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田贵川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提请本院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判处。

被告人田贵川辩解,作案时未持钢管,钢管是放在路边的,搜身时也未进行威胁。对指控的抢劫罪的罪名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2日14时许,被告人田贵川在丰都县十直镇双溪村的村道公路一急弯处,手持钢管对上学路过此处的3名丰都县十直镇中学初中在校生田某某、田某某、陈某进行威胁、搜身,并强行抢走被害人田某某身上现金人民币40元。

案发后,被告人田贵川的父母田某和付某某退赔被害人田某某的父亲田某人民币4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田贵川的供述和辩解。主要内容为:2006年1月2日14时许,因无钱走丰都县县城去玩而产生了抢劫过路学生的念头。在双溪村的村道公路一急弯处,手持一钢管对路过此处上学的3名学生采取语言威胁,要求3人将身上的钱拿出来,并对学生进行搜身,从一学生身上搜出人民币40元后离开现场。

2、被害人田某某、陈某、田某某的陈述。主要内容为,2006年1月2日14时许,3人在上学途中路过本村村道公路一急弯处时,路边一男青年持钢管,用语言进行威胁,搜身后抢走田某某身上现金40元。3人返回学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证人田某、付某某、田某、田某、田某某、陈某某的证言。证明田贵川的父母田某和付某某在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田某某的父亲田某人民币40元;田某收到被告人田贵川的父母退赔的现金40元;2006年6月28日凌晨,田贵川在丰都县三合镇实施盗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4、现场勘查记录、现场图、现场照片。证明抢劫案发现场的情况。

5、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证明、辩认笔录、户籍证明。证明被害人田某某被抢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况;被告人田贵川在2006年6月28日凌晨盗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被害人辩认,田贵川就是2006年1月2日14时许在十直镇双溪村村道公路一急弯处,实施抢劫的行为人;被告人田贵川身份的基本情况,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

上列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证明力,本院依法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贵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贵川犯抢劫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田贵川在审理中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田贵川辩称作案时未使用钢管,未进行威胁的辩解意见。经查,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其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田贵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6月28日起至2010年12月27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谭明

人民陪审员秦文杰

人民陪审员秦泽龙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龙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贵州抢劫罪及抢夺罪差异是什么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
    2023-02-21
    56人看过
  • 贵州抢夺罪抢劫罪都有哪些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
    2023-03-16
    122人看过
  • 贵州要如何分别抢劫罪跟抢夺罪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
    2023-02-15
    128人看过
  • 贵州抢劫罪抢夺罪有怎样的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
    2023-02-20
    140人看过
  • 贵州抢劫罪抢夺罪具体差别有何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
    2023-03-01
    140人看过
  • 贵州抢夺罪和抢劫罪不同有多少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
    2023-03-01
    321人看过
  • 郭翔抢劫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海刑初字第2808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郭翔,男,1987年8月25日出生于陕西省绥德市,汉族,中专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绥德市张家砭乡张家砭村渝林卫生学校。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6月17日被羁押,同年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字[2006]第18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翔犯抢劫罪,于2006年9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郭翔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翔于2006年6月17日1时许,在本市海淀区双榆树街心公园内,准备抢劫单身女子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起获尖刀一把。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照片、书证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翔预谋抢劫
    2023-06-11
    498人看过
  • 谢力抢劫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海刑初字第2789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力,男,1984年11月1日出生于浙江省天台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潘村向阳路57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5月17日被羁押,同年6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被告人万金华,男,1987年12月29日出生于山东省费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汪沟乡安顾庄村。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5月17日被羁押,同年6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字[2006]第16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力、万金华犯抢劫罪,于2006年9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谢力、万金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力伙同万金华于200
    2023-06-11
    230人看过
  • 廖情抢劫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丰刑初字第01794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廖情,男,1978年8月6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壮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义圩镇安东村塘布屯38号。2000年10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3年4月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10月7日被羁押,同年11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刑诉字(2006)第17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情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廖情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10月7日1时许,被告人廖情伙同廖华(另案处理)在本市丰台区大红门久敬庄路口铁路桥东侧,持菜
    2023-06-11
    358人看过
  • 抢劫案中抢劫的是所有人吗?
    在抢劫案中不是所有人都会构成抢劫罪。例如在转化抢劫中出现的承继犯,承继犯可能构成盗窃罪、抢夺罪等。行为人构成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成年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未成年人若是构成抢劫罪的量刑依据为: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的,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处罚。构成抢劫罪的,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对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怎么区分抢劫和抢夺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界定如下: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最主要的是体现在行为方式上,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者
    2023-03-06
    483人看过
  • 梁文轩抢劫、抢夺案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青刑初字第37号公诉机关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梁文轩,绰号“瞎子”,男,1979年8月7日出生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尧塘村委会巷口村。因本案于2006年4日10日被逮捕。现押于吉安市看守所。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以吉青检刑诉(2006)29号起诉书、吉青检刑补诉(2006)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文轩犯抢劫罪、抢夺罪,分别于2006年6月20日和7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昌兴,被告人梁文轩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02年6月12日,被告人梁文轩与钟道令、梁森久、李志军(均已判刑)密谋策划去抢劫摩托车,由梁森久骑摩托车带李志军去吉水县骗租摩的,被告人梁文轩与钟道令准备作案工具(砖块、松树棍)在青原区河东街
    2023-06-11
    229人看过
  • 抢夺案和抢劫案的区别
    刑事责任能力
    1.抢劫罪和抢夺罪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抢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利,不要求使用暴力。抢劫罪不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表现为压制反抗、强行取财。3.抢夺罪有数额要求,抢劫罪没有数额限制。4.抢劫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抢夺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一、抢夺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劫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
    2023-06-22
    155人看过
  • 刘晓磊抢劫、抢夺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72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晓磊,又名朱磊,男,21岁,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南阳市,文化程度中专,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均自报)。因涉嫌抢夺于2006年8月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晓磊犯抢劫罪、抢夺罪一案,于2007年2月28日作出(2007)天法刑初字第10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晓磊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一、2005年10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晓磊在本市天河区新塘迎宾街一间无名网吧内,趁被害人储静上网不备之机,抢走其放在电脑桌上的新少年时代牌K700型手机(价值人民
    2023-06-11
    462人看过
  • 徐自习抢夺、抢劫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26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徐自习,化名徐广军、李小伟,男,1977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东省郯城县,文盲,住郯城县郯城镇三井村。因犯抢劫罪于2000年10月11日被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3年11月18日刑满释放。因犯抢夺罪于2005年4月7日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06年3月9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6年3月30日被羁押,同年4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自习犯抢夺罪、抢劫罪一案,于2006年9月5日作出(2006)云刑初字第140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徐自习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查阅案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
    2023-06-11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抢劫案请律师要多少钱?贵不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你的问题抢劫案请律师要多少钱,这个还是要看你在什么的方因为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四川抢劫案立案标准一般是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四川抢夺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抢夺公私财产500元以上。
    • 如何认定抢劫案与抢劫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4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
    • 宁波抢劫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
    • 抢劫多少钱可以立案,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劫罪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2
      抢劫是不以金额大小为立案标准的,就算被抢劫1元钱,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抢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因此公安机关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