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复议人员要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08:31:14 218 人看过

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有两人以上。必须注意的是,这是对行政复议机构人数上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

(一)项和第

(六)项第

1、

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八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九条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四)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前款中的规定不含规章。我国的税收的缴纳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税务缴纳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税收政策的变化等,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说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税收复议滞纳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税收复议滞纳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二、税收滞纳金复议申请书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2023-05-22
    226人看过
  • 个人收养有哪些要求
    收养人须符合下列要求:1.无子嗣这一点是要求申请领养者之前并没有生过孩子,不存在继子或继女,也没有收养过他人。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指的是收养人基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论是智商、健康状况、家境等方面都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可以完成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无特殊疾病没有在医学上被认定不可收养子女的疾病。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精神类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三十周岁这里指的是收养人必须达到三十周岁(包含三十周岁),如果是夫妇,那么二者都必须达到。5.双方都同意如有配偶,必须要征得配偶的同意。6.足够的年龄差如果是无妻子的男性领养女童,那么二者的岁数差要超过四十以上。7.特殊情况不受限制如果是收养自己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以及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那么就可以忽略“年龄差四十岁”“孩子不满14岁”“生父母家庭拮据”的条件。8.特殊情况可多收养如果是领养福利院的弃儿、孤儿
    2023-08-12
    217人看过
  • 税收复议范围包括哪些事项?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中请: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行政许可、审批行为。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6.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1.通知出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
    2023-04-18
    286人看过
  • 税收诉讼和复议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税收诉讼和复议的区别具体有哪些?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一)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二)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三)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四)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税收行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当
    2023-04-13
    391人看过
  • 重庆房产税征收有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购买新房时,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在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备案的日期为标准,即使在上述日期前购买的住房,人均住房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也暂免征收房产税。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须满足的条件,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兼顾实际情况《暂行办法》从实际出发,考虑较全面。对本市居民家庭住房改善、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结婚购房、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等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本市居民家庭原已拥有一套惟一住房,因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当其在新购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惟一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暂免征收
    2023-05-04
    82人看过
  • 哪些税务纠纷需要复议
    预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纠纷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三。税务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4税务争议应当由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5税收纠纷活动应以当事人充分执行税收决策为基础效率原则:这是基于对税收成本的考虑。税收征管部门降低税收成本尤为重要。如果成本太高,就违背了税务机关为国家集资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指以金钱衡量的经济成本,还包括其他成本,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公信力、税收执法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具有重要意义。2公正原则:税收纠纷的出现是正常税收管理秩序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维护税收管理秩序的有效运行
    2023-05-02
    355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合议庭是由哪些人组成的,合议庭人员有什么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第一百八十四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2024-04-21
    219人看过
  • 提起税收复议的纳税行为包括哪些
    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几乎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具体包括:(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行政许可、审批行为;(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5)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颁发税务登记,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2)其他具体行
    2023-03-19
    222人看过
  • 哪些税收诉讼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
    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的情况有:1、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4、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8、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9、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
    2023-06-21
    379人看过
  • 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包括哪些?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二、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
    2023-04-17
    380人看过
  • 商标异议人有哪些要求
    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商标异议人与商标申请人的主要不同点是:一是国内没有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办理申请注册商标,而商标异议程序则允许自然人作为商标异议人;二是新申请商标人与商标有直接的关系,而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商标或引证商标不一定有关系。申请商标异议的时限要求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法律规定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或错后都不予受理。如商标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国家法定休息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商标的概念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
    2023-06-01
    168人看过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收风险有哪些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复杂,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现收集整理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管理方面的20个风险点,纳税人可以对照查看,避免产生纳税风险。一、工薪所得一般规定1.按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人员取得境内、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已经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它所得是否已经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3.外籍人员境内居住时间、工作时间计算是否准确,税收协定(安排)、计税公式适用是否正确;4.境外公司为境内企业提供技术支援、经营管理支持等劳务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已经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籍人员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是否已经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
    2023-05-04
    85人看过
  • 哪些纳税争议不需要复议前置?
    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1、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3)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5)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2023-07-19
    371人看过
  • 税收征收复议期限有多长
    一、税收征收复议期限有多长税收征收复议期限有两个月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行为中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
    2023-04-17
    24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哪些要求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
      关于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的要求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是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有两人以上。必须注意的是,这是对行政复议机构人数上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复议机关。虽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但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是由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完成的。当然,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人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
    • 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哪些?求解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税法列举的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有12项,“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句话对部分情况适用,部分情况不适用。 1、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 军人复婚有哪些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结婚报告的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
    • 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的通知要求需要做些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
    • 税收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需要举行听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 2、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 3、出台重大或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后作出决定的其他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