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字办事属于民事侵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21:41:09 60 人看过

用别人的名字办事属于民事侵权的。民事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是: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一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用别人的名字办事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是犯罪的行为的,但是因为公民或者是法人所拥有的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因此用别人的名字办事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姓名权造成了侵权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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