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与房屋产权分割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20:02:09 338 人看过

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有房屋贷款的房屋夫妻财产约定怎么分割

(一)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房屋"小产权"与"大产权"的区分
    什么是小产权房屋?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最通俗的解释就是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哪些房屋?可以买卖吗?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权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对于已购公房来说,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房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
    2023-06-11
    337人看过
  •  无产权证房屋的分割问题
    如果这种房屋没有产权证,如果可以进行分割,就应该将其折价或者通过拍卖或出售的方式,来确定分割后应得到的价款。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即使这种房屋没有产权证,如果可以进行分割,就应该将其折价或者通过拍卖或出售的方式,来确定分割后应得到的价款。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 法 律 问 题 】 无 产 权 证 房 屋 的 权 益 及 解 决 方 法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很多,其中一些包括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房屋征收程序、评估争议处理机制、房屋征收的司法程序以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等。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补偿不合理、没有征收公告、没有补偿决定就实施拆
    2023-09-19
    279人看过
  • 长沙市房产局关于房屋分割析产的规定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168号令)、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长沙市房屋权属登记实际情况,现就房屋分割析产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房屋分割析产是指因出让、继承、共有等需要将房屋分割为多个产权基本单元。房屋分割析产后,各产权基本单元应面积明确、界址清楚,且能独立出进。二、成套住房作为基本单元,不能分割析产。三、房屋分割析产不得改变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并符合规划或消防等要求。四、房屋分割析产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如要改变,必须征得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五、对独栋私房分割析产,房屋违章面积部位不明确的,该房屋不能进行析产。六、已进行权属登记的商场、办公楼、其他综合楼宇或室内机动车位可进行分割析产。分割析产没有墙体分隔的,可用永久性界址点替代。析产应由有资质的测量机构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报建图,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进行面积测量和界
    2023-06-10
    131人看过
  • 房屋产权分割手续的办理
    房屋产权分割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一)应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2.房屋分割平面图3.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二)收费标准:1.登记费:取得方———80元/套2.书证费:10元/件(三)备注:1.离婚分割应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2.法院判决应交验判决书或调解书3.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4.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2023-05-01
    425人看过
  • 产权房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原则?
    产权房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原则?首先必须确认在诉讼中争议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确定这个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一、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
    2023-08-15
    488人看过
  • 子女房屋分割的相关规定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而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
    2023-06-20
    310人看过
  • 房屋产权分割如何登记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各自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分割手续。备注:1、离婚分割应交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2、法院判决应交难判决书或调解书;3、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4、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甲方(父母方):xxxx乙方(儿子方):xxxx丙方(女儿方):xxxx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xxxx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xxxx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xx,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
    2023-08-17
    432人看过
  • 贷款房屋是不是可以分割
    一、贷款房屋是不是可以分割贷款的房子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
    2024-01-24
    82人看过
  • 贷款房屋离婚分割怎么算
    一、贷款房屋离婚分割怎么算贷款房屋离婚分割方式如下: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二、房屋属于婚前财产时要公证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时不一定要公证,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
    2023-05-22
    63人看过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屋的使用权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是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可以将房屋隔开由双方分别居住;或经协商将公房另行调换两处面积较小的公房分别居住;或由一方承租公房,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问题或给予适当的补偿等。一、同住人能同享拆迁补偿款吗根据本市房屋拆迁政策的有关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由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共有。同住人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在该房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二、承租人承担公房拆迁赔偿金吗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如果遇到房屋征收,公
    2023-02-04
    295人看过
  • 规定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
    能。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他人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赠与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赠与房屋,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房产赠与合同能否撤销房屋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首先,赠与人赠与他人财产时,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上述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的,不得撤销;4、如果房地产已经登记,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反悔要回财产。二、房屋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怎样的房屋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需要写明的内容包
    2023-02-27
    475人看过
  • 如何确定财产分割中房屋贷款的计算标准?
    房屋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商一致的原则下分割财产,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4、补偿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房屋贷款的费用即:个人住房贷款涉及的费用=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上面列出的公式严格来说并不准确(因具体情况不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涉及的费用也不尽相同)。现就上述各项费用做一具体说明,以供参考。评估费:建行规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不需支付评估费,利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支付评估费。一般安居房和按房改政策出售的房屋不需支付评估费,如果按要求必须评估,则其费用按500元计收。用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评估费收取标准为:20(含)万元以下的收1500元,20-50(含)万元的收2500元,50万元以
    2023-07-05
    370人看过
  • 房屋分割,离婚时怎样分割房屋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离婚房屋分割协议怎样写离婚房屋分割协议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女方:__,__
    2023-07-24
    183人看过
  • 分割房屋财产的指南
    房子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4、给予补偿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如何分割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归一方所有(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
    2023-07-02
    9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共同贷款买的房屋分割时产权如何分割?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6
      共同贷款买的房产分割首先根据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会将房屋判给婚前买房支付首付并进行产权登记的一方,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在还贷及增值范围内进行补偿。
    • 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分房屋贷款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5
      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遗产分割房屋与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的,因为宅基地本来就是农村集体,你们家庭内部协商分割是可以。
    •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8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
    • 新婚姻法中房屋贷款买的房屋,房产怎么分割?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5-30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