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到底是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7 15:52:18 313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主张都能得到证实,双方的观点需要经过举证,才能得到适用。但是,具体的举证责任并不是随意分配的,我国的法律早已对此有相关规定,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到底是谁承担?

一、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这一原则下,主张事实成立的一方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该项事实在法律上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比如,在一起商品买卖合同中,卖方对合同成立、自己已交付货物承担举证责任,买方对自己已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承担举证责任。在卖方举证后,买方会对其进行质证,甚至会提出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一些证据材料。在庭审中,卖方出示已交付货物的销售单。买方会要求卖方出示销售单原件并仔细检查,是否有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是否真实等。买方出示自己已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相应证据材料后,卖方会对其进行质证,是否为原件,付款方是否为买方,收款方是否为卖方等。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民事证据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证据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民诉解释》)

第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诉解释》

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法定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部分特殊类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证明责任分配。

《民事证据规定》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免证事实

1、当事人自认: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巧妙地让对方自认从而达到减少己方举证的工作任务。(本人经验、教训总结)

《民诉解释》

第九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2、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

《民诉解释》

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四、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民事证据规定》第六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据此,不属于免证事实,根据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特殊原则又无法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则由法官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依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再结合当事人的举证证明能力等因素来公平、合理地具体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此时,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确定由原告来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也可以确定由被告来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实践中,法官一般确定由被告来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综合以上的内容来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是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和承担的。但是也有例外,例如,有的时候为了保护弱势者的利益,可以出现举证的责任倒置,除此之外,还有免证事实和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分配的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起诉时诉讼费的承担责任归谁
    一、民事案件起诉时诉讼费的承担责任归谁民事诉讼费具体由谁承担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决定。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023-10-09
    223人看过
  • 环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事项谁来承担?
    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是一种责任分配制度,是考虑到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和实体公正性而设置的。环境侵权纪提起民事诉讼的,由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方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一、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认定认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行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行为人污染环境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因果关系的证明实施倒置方式,由加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另外,如果法律规定了环境污
    2023-06-24
    2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提供证据?
    一、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提供证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谁提出的主张谁来举证;1、《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5、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6、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
    2024-01-06
    2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哪一方
    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2、法院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法院取证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者检察官到场。3、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告人主动认罪,没有其他证据的,法庭不予采信。4、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5、律师可以向自愿为律师提供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取证,也可以提供证据线索,申请检察官、法官去收集证据。6、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
    2023-04-16
    342人看过
  • 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谁承担,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谁承担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适用准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起诉一方承担举证的责任。因此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起诉一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因此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由起诉一方承担。二、继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继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如何确定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双方对法定继承人资格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的确定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
    2023-04-23
    13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
    一、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起诉方承担。民事诉讼中,一般由起诉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我国是实施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所以由起诉方的当事人对他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则会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二、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所支持的案件事实进行举证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
    2023-05-22
    1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由谁来提供给被告
    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一、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一)[取证时限规则]即取证时限上的要求。该规则涉及司法解释中的两个条款。即第3条:在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60条1项: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因此,被告收集证据,一般应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进行。该规则不约束原告、第三人。(二)[证据形式要件规则]所有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证据的形式要件是指证据在形式上所应满足的条件。证据形式应该说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
    2023-03-05
    339人看过
  • 应由谁来提供一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一、刑事案件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只能在法律和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
    2023-03-23
    179人看过
  • 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举证责任的承担: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
    2023-03-31
    40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
    一、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
    2023-06-19
    497人看过
  • 提供贪污罪证据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贪污罪的证据都是由纪检委或者是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的来提供,但是提供贪污罪的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重视对书证的收集。贪污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人贪污公共财物的行为往往要在财务账面上反映出来。(2)要注意收集有关行为人主体身份的证据。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一般主体不能单独构成。开庭后提供的证据如何认定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权利,开庭后,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由当事人进行质证,确定证据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
    2023-07-13
    4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享有提起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要求回避审判人员等诉讼权利。同时,原告也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3)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有要求回避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
    2023-08-27
    4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出?
    交通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交通事故诉讼中,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请求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票据,以及收入证明及误工时间等证据。交通事故诉讼中受害方承担什么举证责任1、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含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023-08-12
    241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中 证明责任是谁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依法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犯罪的职责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一、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如下: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
    2023-03-0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体是谁,第三者介入的,由谁承担举证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
      “第三者介入”案件除重婚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外,一般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案件的证据可分为民事证据和刑事证据。离婚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由夫妻双方承担。“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夫妻双方就自己主张积极地提出证据,同时对另一方所提出的不利证据提出反证。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而刑事诉讼中与婚姻家庭关系有关的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自诉人向
    •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和承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8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
    • 谁承担诉讼的举证责任,离婚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进行,原告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至于子女抚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 消费民事诉讼的责任是谁承担,消费民事诉讼的责任有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迅速及时制止经营者非法经营行为,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立足于现行法律规定,依法稳步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定违法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道歉等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排除干扰,排除危险是为了阻止经营者不当经营行为而主张的理赔权类型,在时间点面对起诉时和未来,具有禁止性和预防性,学理上也称为禁止的诉求或不作为诉求。赔礼道歉是人格补偿责任,时间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