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规定是:
1、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出于故意,对依法应当保存且涉及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会计凭证予以销毁的;
2、故意销毁了应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的会计凭证的;
3、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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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达到什么标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才能立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8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