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方案全国有统一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方案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生活水平也不一样,所以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服怎么办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5、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n(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n(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n(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n(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n(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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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拆迁补偿标准全国是一样的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不一样,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参照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标准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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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拆迁补偿有什么要求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9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物价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也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拆迁私人住房的补偿办法和防城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就是说拆迁只有地方标准而没有国家标准.各个地方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具体办法和具体补偿标准.因此,您只有到当地的房屋拆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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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拆迁房屋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3高铁拆迁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因为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的征收部门来制定的,但是总体上它是有一个倾向的,就是对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考虑到房屋当时的市场的价格,不能够让被征收房屋的人有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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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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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全国统一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物价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也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拆迁私人住房的补偿办法和防城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就是说拆迁只有地方标准而没有国家标准.各个地方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具体办法和具体补偿标准.因此,您只有到当地的房屋拆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