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5:09:29 134 人看过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工伤的认定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三、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费已报销,单位不认定工伤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认定为工伤的,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就了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
    2023-12-02
    224人看过
  • 工伤报销应该遵循怎样的规定
    一、工伤报销应该遵循怎样的规定工伤报销应该遵循的规定是:1.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应当依法先申请工伤认定;2.然后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准备好医疗费等缴费单据、职工本人的社保卡等材料;3.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4.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应予报销的费用,支付给职工。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2023-12-05
    32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的报销步骤应该如何操作
    一、工伤认定后的报销步骤应该如何操作工伤认定后的报销办法: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可以先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者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等材料;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赔偿的申请;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最后按核定的数额予以报销。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2023-09-25
    36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给该如何办
    一、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给该如何办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如何解决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2024-01-22
    57人看过
  • 不能认定工伤,员工应该怎么索赔
    一、不能认定工伤,员工应该怎么索赔1、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
    2024-04-01
    64人看过
  • 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其次,是否为因履行职责在实务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再次,如果受害人的行为有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有一些仅仅是违反了我们国家行政方面的规定,所以他的处罚的力度可能比较轻,比如说打架斗殴的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是在工作的场合内打架斗殴,那么分情况来进行讨论,受到的伤害也有可能会认定成为工伤。一、员工与客户打架算不算工伤?员工与客户打架不一定算工伤,因打架受伤能否认定为
    2023-03-22
    463人看过
  • 企业不给作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么?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工伤行政复议程序的问题一、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
    2023-04-11
    388人看过
  • 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怎么做
    不服工伤认定理由应该如何处理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2023-02-19
    447人看过
  • 不满工伤认定结果该怎么应对
    一、不满工伤认定结果该怎么应对不服工伤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在我国不做工伤认定算工伤吗在我国不做工伤认定不算工伤。工伤不做认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
    2023-07-31
    471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
    工伤认定的结果应该送达给本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
    2022-06-30
    43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
    2024-02-02
    18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应该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全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就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三、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伤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四、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劳动争议期间
    2023-07-24
    310人看过
  • 单位给我报了工伤一直不给我做伤残鉴定我该怎么办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单位不给做伤残鉴定,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申请伤残鉴定。一、厂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厂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限定具体时间,即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2023-06-22
    17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工伤证下来以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怎么赔偿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
    2023-04-28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公司不给报销怎么办, 怎么报销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请求工伤保险赔偿。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
    • 社保局不给做工伤认定的应该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0
      1、如果社保局无故不给做工伤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 给予报销医药花费,但是,不给办工伤认证,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
      自己在或直系亲属在受伤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是在工伤管理机构的查询证明,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工友同事的证明。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后医药费应该怎么样报销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3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不认定为工伤药费怎么报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1、不是工伤,则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但若是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且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销,用医疗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