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赠与子女后能否撤销,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应区别对待:1.房产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则上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2.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的情形,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意见。有的法院认为可以撤销,有的法院则认为离婚时的约定是基于身份关系的协议,而不是普通的合同,所以持此观点的法院不支持撤销。
离婚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的步骤
父母离婚时如何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
在实践中,父母离婚时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已屡见不鲜。但对于如何办理无偿赠与手续往往不得而知。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或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确定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单方的意思表示,该约定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甚至其中一方反悔,因赠与合同尚未成立,另一方诉至法院,法院也无法直接判令反悔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父母离婚时,除就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达成一致外,还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2、房产所有权证。
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子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反悔法院:赠与不能反悔
433人看过
-
离婚后写的赠子女房子可以反悔吗
224人看过
-
男子离婚将房屋协议赠与女儿反悔,能否撤销赠与?
314人看过
-
离婚父亲赠与儿子房产之后能否反悔
335人看过
-
离婚房产赠女儿反悔无效
233人看过
-
离婚协议关于房子赠给子女能否反悔
263人看过
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权利人将其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房产权利人在赠与时需要做出自愿放弃所有权利益的决定。 在进行房产赠与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协商、签订赠与协议、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 更多>
-
协议离婚时可否反悔房子赠给子女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81、不可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不能反悔。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可以与赠与人反悔房产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3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除非有《民法典》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性质,包括: (1)赠与合同经过公证; (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得撤销。 赠与行为,如果既没有经过公证,也没有前述特殊情况,所以可以在过户之前依法撤销。
-
双方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可以反悔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夫妻双方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是不能反悔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婚前房产赠与给另一方提前反悔是否可以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9我国合同法186条和192条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条件: 1.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即标的物交付或登记之前行使。如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则不得撤销;如标的物部分交付或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