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应该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1:28:27 365 人看过

一、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应该如何办

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借款期限,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返还欠款,但必须给债务人准备时间。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该应该如何办

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利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按照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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