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50:19 156 人看过

我是一个小股民,现在媒体披露了部分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细查之下,这些关联交易基本都履行了一定程序,有董事会甚至是股东大会同意交易的决议,似乎都是合法的;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中人微言轻,根本无法阻止股东大会作出类似决议。请问,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广州秦生秦先生: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定表决通过比例采取一元制,实行资本多数决,即法定表决通过比例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基数计算,只要出席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即为生效(特别事项除外)。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散,股东众多,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率较低之故。这必然会出现您提到的小股东所持股份少,单枪匹马人微言轻,难以在股东大会决议时发挥作用的情况。

法律并不限制大股东(或多数派股东)追求自身利益,但这种利益追求必须是以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为前提,否则就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各国公司法的通例,当股份有限公司的某一股东与该公司股东大会拟讨论决议的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为保证股东大会决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完全有必要建立这样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东表决权没有限制性规定。1998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不应当参加表决。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确实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说明。这是对关联交易的一种限制,但并没有完全禁止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而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事项的股东表决权则完全没有涉及,更没有限制。

因此,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情况下,如果某上市公司允许与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大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作出股东大会决议,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时,其他股东有权以《公司法》为依据,以大股东滥用表决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大会决议。(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坤昆、吕府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大会相关文章
  • 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
    2023-06-02
    459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定与股东会决议的对比
    股东决定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名股东的股东决定。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定要称作股东决定,也可以叫股东决议。股东会决议是指:公司中存在股东会,而股东会产生的决议则称为股东会决议。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股东会的区别。股东可起诉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征求意见稿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之诉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起诉讼时,被告要求股东提供诉讼费用担保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此前,《公司法》仅规定,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而未要求公司说明正当理由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征求意见稿降低了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难度。征求意见稿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会、股东大
    2023-07-15
    316人看过
  •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情形有几种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
    2023-08-17
    52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无效与有效之别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决议做出后,会对公司和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有不少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时往往存在实体或程序的瑕疵问题。因此,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会议决议提出确认无效之诉、撤销之诉或不存在之诉。一、无效之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这种情形属于实体违法,强调的是决议内容本身的违法性。二、不存在之诉。不存在之诉实质也是对决议内容的根本否定。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有什么区别股东会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的股东会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所以对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的情
    2023-07-13
    176人看过
  • 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决议是否越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因此,股东会对董事会决议的否决权不超过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非员工代表的主管,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6)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股东书面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023-05-02
    190人看过
  • 开股东会股东不知情法院判会议决议无效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股东权纠纷,判决被告北京奥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作出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原告诉称,原告系被告股东。2010年1月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告于2005年8月1日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告将其在被告的全部出资3万元股份转让给王华。该决议上原告的签名是伪造的,故起诉要求确认被告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被告认为原告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被告于2005年8月1日作出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是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作出的,且该决议上原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故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决议。因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起诉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故判决确认被告于200
    2023-06-09
    459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生效吗
    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生效吗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公司(limitedcompany)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分为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comany)和公共有限公司9pbliclimitedcompany)。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
    2023-06-05
    74人看过
  • 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质押的决议
    股权质押股东大会决议范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讨论了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股权质押事宜,作出如下决议:1。本公司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万元整时,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以您所拥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贷款的期限、价格等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222222222222222222222222。股权质押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三)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的代表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未经股东大会进一步确认。经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贷款及股权质押事宜。本公司对本公司签署的股权质押相关文件予以确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决议由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签字: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股权出质人:年月日
    2023-05-07
    83人看过
  • 股东的股东会出席权和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股东正是通过参加股东会,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表示,实现法律赋予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进而来实现自己的财产权益。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东的股东会出席权和表决权,是股东享有在股东会上对公司重大问题表明自己态度的权利,是保障股东实现投资预期利益的基础权利。一、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和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必须将会议的议题提前告知全体股东,并给股东合理的会议准备时间。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股东享有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资越多,享有的表决权的票数就越
    2023-06-05
    353人看过
  • 股东会议决策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知,股东会有以下职权:1、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2、选举、更换不是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且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6、修改公司章程;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
    2023-06-30
    174人看过
  • 股东大会如何投票表决?
    一、股东大会如何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是直接在会议上投票就可以了,股东大会有重要事项需要投票表决时,票数需要达到参加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的50%或者以上。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二、股东的表决权具有以下性质(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
    2023-06-19
    88人看过
  • 股东滥用职权如何解决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二、股东的权利如下: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三、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股东滥用职权应当怎样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职权应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2023-08-01
    201人看过
  • 请求法院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公司法》第22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符合决议撤销情形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其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以受理。因此,该60日的规定仅是针对股东提起决议撤销诉讼而设定。对符合决议无效的情形,新修订的《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定规定,故对于股东依据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提起的确认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应受60日的限制。
    2023-06-09
    287人看过
  • 【股东大会职责】股东大会决议的瑕疵
    股东大会决议制度是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为了公司维持的目的,将多数股东的意思吸收为公司团体的意思。资本多数决原则乃是资合公司区别于人合公司的一大特点。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资本规模和运作效率的要求使股份公司不可能如人合公司一样,在作出公司事项决议时,取得每一股东的一致同意。为了使公司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必须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精神进行公司经营与运作,资本多数决原则乃是此精神在公司决议时的具体体现。股东大会决议因其显著的重要地位和决议的特点,在程序和内容上必须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该决议就可被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1、目的外事项的决议。目的外事项的决议是指股东大会就召集股东大会目的以外的事项进行决议。召集股东大会的目的必须记载于召集通知上,如《日本商法》第232条第2款规定:“前款通知中应记载会议目的事项。”一般认为,未记载于通知上的事项不得进行决议。目的外事项决议,在形
    2023-06-06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股东大会
    相关咨询
    • 股东大会决议分红表决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 (依次排列)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 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 4、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5、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 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股东大会表决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 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6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 股东会决议不签字的表决权有效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1
      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 股东大会表决权和董事会表决权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1、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不同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进行投资的股东才有资格才加会议,参与表决,一般是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2、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长和董事都是由公司股东会任命的,董事会的表决权一般是按照人数确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的表决事项一般都是公司正常运营中的常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