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机关能否仅以拆迁人单方面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作为依据作出裁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8:23:03 238 人看过

行政裁决机关在采取评估机关的评估报告作为评估依据时,应当对作出此评估报告的评估人员的资格、评估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查。

如果拆迁人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未经被拆迁人投票或者抽签的话,此程序是不合法的。此时,如果行政裁决机关仅以拆迁人委托的这一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作出的裁决不当,应认定为裁决的主要证据不点头,程序违法。

根据《行诉解释》的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如果行政裁决机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出的行政裁决所依据的评估结果的取得符合法定程序,则应承担败诉的结果。法院应判决对此裁决撤销。

一、如果强拆程序违法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

1、司法强拆之前要通知被拆迁人,而且在达不成协议时应当先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以后,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行相关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只有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强拆,而且就算要强拆,也要给被拆迁人留下足够的搬迁时间,否则就是程序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被拆迁人可以起诉。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满足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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