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与工资相关的三项费用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缴款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四)保险支出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五)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五)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六)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八)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九)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符合: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十一)佣金、手续费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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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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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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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12%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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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按行业不同扣除比例不同。 1、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7-20%; 2、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10-20%; 3、饮食服务业10-25%; 4、娱乐业10-25%; 5、其他行业10-30%。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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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5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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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借款费用,利息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款支出。但是广告费和业务费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超过部分需要结转扣除,公益性捐款支出超过年度总利润的百分之十二的部分需要在结转三年内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以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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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