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23:32:30 91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给予补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解决: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否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同》
    发包人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3)社会信
    2023-08-07
    1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因有以下内容:1.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2.缺乏法律意识、合同意识3.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恰当4.当事人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一些较苛刻条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建设施工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2022-07-06
    466人看过
  • 解决无效施工合同的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施工合同公证的程序施工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
    2023-07-05
    410人看过
  • 怎么证明建设工程验收合格
    一、怎么证明建设工程验收合格首先,简明扼要地阐述了该工程的整体概况,包括工程的命名、坐落地点、规划许可证号码以及施工许可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同时涵盖了工程面积、启动期与结束期,以及各主要负责单位的详细名称,如:建设公司、勘测工作小组、设计团队、施工承包商、监理机构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等。其次,根据相关法律与程序要求,陈述了勘探、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出的评估结果。再者,详细列举了完善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其中包含以下主要部分:第一,详尽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为五个高层级分块,涵盖的重点在于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以及针对勘测、设计、施工以及工程验收等方面所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性声明文件,同时也包含了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第二,详细列举了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应的规划验收认可文件。第三,完备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第四,明确提及了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启动报告的具体资料。第五
    2024-03-25
    277人看过
  • 如何应对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
    2023-07-05
    300人看过
  • 2024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价款应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价款应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这种情况,工程价款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023-11-30
    4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怎么验收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怎么验收建设合同解除后,工程已经完成施工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6)生产性投资项目如工业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讯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
    2024-01-19
    359人看过
  • 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如何进行处罚
    1、根据建筑法规定,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会被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筑工程验收制度规定了什么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
    2023-08-16
    13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款数额如何确定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04-19
    42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而立的,合同成立就生效,如果是附条件或者时间的,条件或者时间达成时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1、工程结算《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也对此有同样的规定,因此,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
    2023-03-30
    235人看过
  •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结算问题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是工程结算的首要标准。包括:合同约定是按照固定价格结算的,应当尊重合同约定,不能据实结算,也不能采用其他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成本加酬金方式或者可调价结算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施工中当事人就工程量或者工程价款变更达成的洽商记录,像签证、会谈纪要、工作联系单等意思表示明确的,应当认定其性质为合同变更的情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洽商记录有效。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可以参照是一个倡导性条款,即一般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按照这一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相对而言,符合当事人签约时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随行就市的商业交易惯例,
    2023-06-09
    353人看过
  • 确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主张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案件解释)第三十五条至四十条,以及四十二条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相关规定。首先,法律规定了能提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的主体,包括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因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受到损害的实际施工人(可提起代位权诉讼)。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前述主体提出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在催告(法条使用可以催告的表述,意味着催告并不是必须)发包人
    2023-08-05
    7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应如何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4-04-15
    2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如何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应当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民法典中合同不适当履行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适当履行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
    2023-06-25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能否请求参照合同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案涉工程应进行而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应为无效。前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出于对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请求权的限制,设置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前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可以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4
      不可以。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
    • 建设合同有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失效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8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具体的处理方法应分情况讨论: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