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和解没批捕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34:23 394 人看过

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一、逮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1、逮捕之后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是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而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指的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诈骗批捕后,只要犯罪分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被判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批捕后的谅解书和批捕前的谅解书区别有哪些
    如果逮捕前是没有归案的,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写谅解书的,可以构成自首,自首是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如果是归案后取得谅解的,只能从宽处罚,不一定能减轻处罚。一、什么算自动投案行为自动投案行为应以下要件:1、投案必须发生在犯罪分子尚未归案之前;2、投案行为是由犯罪分子的意志决定的;3、必须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犯了罪,这是自首的实质性条件;4、必须自愿在相关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下,等待犯罪事实进一步说明。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自首的量刑原则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处罚的一般规定。应当注意,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而非绝对从宽原则。绝对从宽原则是指应当从宽,而相对从宽原则是指可以从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
    2023-04-12
    263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别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租赁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如果是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
    2023-07-05
    498人看过
  • 实施多个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哪些情形批准逮捕
    一、实施多个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哪些情形批准逮捕1、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1)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2)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3)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二、检察院如何执行逮捕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
    2023-06-17
    358人看过
  • 公诉案件批捕后,可以和解吗
    批捕后能和解,但和解后不能撤案。我国法律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公诉案件可以调节吗1、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2
    2023-08-05
    498人看过
  • 诉讼案件中批捕后能和解吗?
    一、诉讼案件中批捕后能和解吗?可以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诉法》明确规定有可以和解的条件和不可以和解的情况,以下为法条:【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
    2023-04-28
    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批捕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事案件不予批捕情形包括什么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协议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不予批捕的后果是什么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2.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2024-01-21
    78人看过
  • 检察机关批捕的条件和其他情况有哪些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一、贩毒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判刑,还是有可能的,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二、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被起诉吗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23-02-06
    226人看过
  • 肇事科处理肇事逃逸案件可以提请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一、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发生交通事故后
    2023-06-22
    208人看过
  • 已经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已经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没有批捕是不是不会被判刑?仍有可能被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一补充:1、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2、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
    2023-05-01
    476人看过
  • 逮捕和批捕有哪些区别2024
    一、逮捕和批捕有哪些区别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二、批捕后的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2024-01-28
    127人看过
  • 审查批捕应当问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5条第1款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一、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
    2023-06-23
    235人看过
  •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二者具有如下区别: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3、逮捕后可以向相应的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4、取保后,如果判实刑就应到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如果是缓刑的话,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就可以不用再坐牢。一、法律规定看守所批捕后怎么办法律规定看守所批捕后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这是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2023-03-12
    402人看过
  •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批捕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批捕情形是:(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四)干扰证人作证;(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024-04-25
    212人看过
  •  法院逮捕令不被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在司法系统中,检察机关负责起诉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则不予起诉。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则会将其逮捕并送至看守所。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并通过辩护来推翻控诉。如果最终被判无罪,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改写下面的内容,保持意义不变。第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检察机关”改为“司法机关”,将“逮捕”改为“起诉”,将“犯罪”改为“构成犯罪”。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原句改写为“司法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起诉。”因此,最终答案为“司法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起诉。”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没事了。第二种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你构成犯罪,所以不逮捕你。这种情况不好说,说不定侦查机关在后续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依然会起诉审判你。第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构
    2023-11-2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要受到批捕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3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哪些情形可以提前批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6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1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适用条件包括: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包括以下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
    • 主犯逮捕从犯没有逮捕,逮捕条件有哪些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 提前批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