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伤死亡赔偿的数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50:13 456 人看过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死亡赔偿相关文章
  • 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数目为何?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即:一次性赔偿金为42359元乘以20=847180元,其他赔偿金为42359元乘以20=423590元,合计1270770元。五十多岁工伤死亡赔偿多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
    2023-07-05
    380人看过
  • 打人致轻微伤,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根据地区经济水平以及伤情,赔偿费有所不同。打架至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如果一方行为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伤害,那么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费用的具体的计算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水平不一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3
    274人看过
  •  63岁职工工伤死亡赔偿问题探讨:如何确定最合适金额?
    该段内容讲述了退休人员不适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政策,但在退休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在退休后则转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如果退休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发起民事诉讼申请人身伤害赔偿,并可以获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项目赔偿。退休人员不适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政策,但在退休前他们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在退休后则转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另外,如果退休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发起民事诉讼申请人身伤害赔偿。(也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可以获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项目赔偿。 工伤员工医疗费赔偿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
    2023-08-19
    64人看过
  • 工伤死亡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事故中的赔偿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一、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要怎么赔偿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轻微工伤没住院一般应怎么赔偿轻微工伤没住院赔偿如下: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2023-06-26
    351人看过
  • 交强险赔偿如何确定数额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
    2023-06-03
    208人看过
  • 是否可以根据约定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005年12月,特达轮在南中国海沉没,包括李玉龙在内的十余名船员失踪。事故发生后,特达轮的船东与失踪船员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约定每位失踪船员的家属可以领取死亡赔偿金人民币60万元。签约后,由于船东未如期付款,李玉龙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船东依照协议支付死亡赔偿金。法院查明:所有的证据材料均载明李玉龙因沉船事故失踪,而并未载明其已经实际死亡;李玉龙也未被法院宣告死亡。[争议]对于本案的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在李玉龙生死不明的情况下,其家属要求船东支付死亡赔偿金,缺乏事实依据。原告应当首先通过特别程序宣告李玉龙死亡,然后再提起死亡赔偿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当判令船东履行赔偿协议。在原告与船东已经签署死亡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已经转化为合同之债,法院没有必要再对李玉龙的生存状态进行审查。如果坚持原告先提起宣告死亡的诉讼,将极大地增加当
    2023-07-02
    74人看过
  • 工伤等级分级,赔偿数额确定
    工伤鉴定十级可以得到以下赔偿: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0级工伤的赔偿是: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
    2023-07-05
    457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1、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发生工伤认定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应先委托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当事人仍是争议双方。3、发生伤残鉴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先委托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2023-06-22
    234人看过
  • 员工在临近退休工伤赔偿数额应该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2023-02-04
    143人看过
  • 如何确定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数额和范围?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人对于他人进行赔偿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赔偿数额由当事人协商并依法确定,例如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是怎么确定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范围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但是不是上述的都赔偿,要赔偿的话需要对上述赔偿的具体金额举证或提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
    2023-07-06
    2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数额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数额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数额确定可以参考以下情况: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是车辆损失数额确定的参考之一;2.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3.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4.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也是车辆损失数额确定的参考之一。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死亡赔偿项目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死亡赔偿项目的丧葬费,按照
    2023-04-23
    119人看过
  • 见义勇为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见义勇为的赔偿规定有,见义勇为不一定是为了预防和制止侵权行为,任何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见义勇为;明确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见义勇为者在见义勇为中遭受损害,无法从侵权人那里获得赔偿,因此无法获得赔偿;受益人保全利益的代价是见义勇为者的英勇行为和自身的损害,因此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见义勇为致第三人损害如何赔偿见义勇为导致第三人损害的,该第三人可以请求侵权加害人赔偿,侵权加害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的,可以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其中受益人为被见义勇为行为帮助的人,加害人为加害受益人的人。如果见义勇为人有过错的,可以请求见义勇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
    2023-07-16
    321人看过
  • 工伤赔付数额怎么确定
    一、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
    2023-03-16
    112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
    2023-06-08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赔偿类别: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更多>

    #工伤死亡赔偿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如何确定工伤赔偿数额,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工伤赔偿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 死亡赔偿金计算年限和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 如何理解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对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理解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城乡公平,确保同命同价。死亡赔偿金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果以相同数额赔偿的,更公平合理。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赔偿,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
    • 宁波市工伤职工赔偿中的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的规定,宁波市工伤职工赔偿中的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一、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二、本人工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